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潑髒水貼標籤假道學是賴一慣作風 李全教按鈴控告抹黑

▲無黨籍立委參選人李全教不滿賴清德、林宜瑾公開多次指控李全教「雙重賄選」,由律師陪同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2人違反選罷法。(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無黨籍立委參選人李全教不滿賴清德、林宜瑾公開多次指控李全教「雙重賄選」,由律師陪同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2人違反選罷法。(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針對賴清德、林宜瑾公開多次指控李全教「雙重賄選」,李全教16日由律師陪同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2人,為了個人、政黨的利益,公開誣蔑他、抹黑他,已經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他人不當選,而且還是刻意為之,明顯違法。

李全教無奈表示,鑑於賴清德曾任立委、市長,現在是副總統,又是執政黨黨主席、林宜瑾也是立委,依照兩人的經歷是不可能不知道他沒有涉及議員、議長賄選,卻還一直運用媒體優勢,公開誣蔑他、抹黑他,已經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他人不當選。

▲無黨籍立委參選人李全教不滿賴清德、林宜瑾公開多次指控李全教「雙重賄選」,由律師陪同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2人違反選罷法。(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李全教說,這8年來所有案子結果很清楚,經歷過4次發回調查,4次不起訴,確認沒有犯賄選罪。今年施行的選罷法排黑條款中明確指出有賄選罪的人是無法參選的,請不要拿著某1年的判決書模糊焦點斷章取義,這個結論很清楚。並且律師和李全教本人也曾多次說明,而賴清德與林宜瑾卻明知故犯,多次在新聞媒體採訪的公開場合與社群平台上闡述、散播李全教「雙重賄選」,這很明顯涉及刑法第310條-毀損名譽與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所以為了讓真相還原,捍衛自己的權利來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

▲無黨籍立委參選人李全教不滿賴清德、林宜瑾公開多次指控李全教「雙重賄選」,由律師陪同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2人違反選罷法。(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無黨籍立委參選人李全教進一步提到,林宜瑾15日大動作在立法院開記者會,想用不同的言論說詞來卸責,想必是台南大本營選情告急,濫用立委職權圖個人和政黨利益,為什麼不幫老百姓爭取建設,擋萊豬,甚至調查官商勾結的弊案,甚至自家的乾弟弟4年包了台南市政府9千多件的小額採購,怎麼可以如此明目張膽?

▲無黨籍立委參選人李全教不滿賴清德、林宜瑾公開多次指控李全教「雙重賄選」,由律師陪同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2人違反選罷法。(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李全教表示,賴清德最擅長的就是先潑糞、透過媒體貼標籤,屢試不爽,藉由這樣的手段來獲取政治上的利益,甚至見人說人話,原本的台獨金孫,2017提出「親中保台」,競選黨主席的時候又拋出了「和平保台」,然後不對攻擊、挑釁中國大陸,然後專訪表示他當選兩岸戰爭發生機率最低,基本上連綠營的支持者都聽不下去了。台南不能沒有任何一席的非綠立委,否則又是「整碗端」,明明就是中央、地方都是民進黨執政,但地方建設、民生福利卻是遙遙無期。

立委林宜瑾回應李全教提告指出,李全教抹黑放話已經和邱毅齊名,早在2009年就被寫進論文裡做研究。面對像他這種財大氣粗而且臉皮比犀牛皮還厚的對手,她還是要再次苦口婆心呼籲,不要再為了選舉不擇手段、痛改前非、回頭是岸。他雙重涉賄就是法院認證的事實,如果沒有涉賄,怎麼會當選無效一個民意代表怎麼會失去資格?事實就攤在陽光下,全台南市人民都知道,請李全教誠實面對自己的黑歷史,要告就告,她也會在17日親自反告他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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