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貴族醫院精華地遭砍9坪!地政機關出大包 判國賠1558萬

▲▼台北市中山醫療社團法人外觀。中山醫療社團法人中山醫院外觀。(圖/翻攝Google街景地圖)

▲台北市中山醫療社團法人中山醫院外觀。(圖/翻攝Google街景地圖)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位於北市大安區的私立中山醫院,是全國第1家配合《醫療法》改設為醫療社團法人的醫院,由社員提供醫院現址土地所有權給社團法人出資成立,不料前年(2021年)10月間,當地大安地政事務所逕自更正院址登記土地面積,足足短少28平方公尺,中山醫院不甘損失,提告要求國賠,台北地院認定這是近半世紀前的土地測量技術出錯所致,判大安地政事務所須國賠1558萬餘元,可上訴。

址設北市仁愛路四段的中山醫院,1980年由200多位醫師籌資設立,因收費不低但醫療品質頗受好評,被稱為「貴族醫院」,更是不少名人生小孩的首選,2006年配合《醫療法》及當時衛生署(今衛生福利部)公告,200床以上私立醫療機構應轉型為醫療法人等規定,中山醫院率先改設中山醫療社團法人。

院址地主從原先的醫院合夥人,改為提供土地所有權方式給中山醫療社團法人的方式出資,並因此取得社員資格,依法保有對法人的財產權利,包括盈餘分紅。中山醫療社團法人於2008年3月取得現址土地1371平方公尺的274/285持分,登記資本額為5.2億餘元,共計274股。

但大安地政事務所2021年10月發函通知中山醫療財團法人,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逕行變更院址土地登記面積為1343平方公尺,少了28平方公尺,理由是辦理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圖、簿面積不符清理計畫時,經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查明,原登記面積與實際面積超出法定容許誤差。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台北地院外觀。北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中山醫院不甘院址登記土地面積一下子短少約9坪,造成醫院實定資本額及必要財產的市場公允評價降低,損失極大,經不斷爭取恢復原狀無效,提告要求大安地政事務所國賠,依當時當地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57.9萬元計算面積與持分,金額高達1558萬6274元。

大安地政事務所抗辯核實變更錯誤的土地登記面積,於法有據,且中山醫療社團法人是以「贈與」關係「無償」取得院址土地所有權,更正後的短少面積不會造成實際損害,加上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已退還溢繳的地價稅57萬餘元,主張中山醫療社團法人無權求償。

法官查明,本件土地登記面積出錯原因,是台北市政府前地政處測量大隊於1977年間,辦理地籍圖重測時面積計算有誤,不能歸責於地主,且土地登記有絕對效力,而人民通常沒能力精確估測不動產實際面積,只能以不動產登記簿所載面積為準,如有錯誤,將嚴重影響人民財產權益。

法官指地政機關確實有權依法更正土地登記面積,但《土地法》規定,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致人民受損害,除非能證明可歸責於受害人,否則地政機關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不以登記人員有故意或過失為要件,而本件錯誤的確是當年測量大隊的技術造成。

此外,法官指當年中山醫療社團法人雖以「無償移轉」為名取得院址土地,但僅為移轉土地所有權的形式登記原因,目的是《醫療法》鼓勵地主移轉土地給醫療法人續用而免徵土地增值稅,實際上,中山醫療社團法人提供地主社員權做為對價,並非「無償取得」,會計師查核報告與衛福部函覆,也證明院址土地已納入社團法人的登記資本額。

法官據此認定中山醫療財團法人因院址土地登記面積減少,遭受醫院實定資本額及必要財產的市場公允評價降低等損失,判大安地政事務所應全額賠償1558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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