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民輕鬆闖桃園艦「爽睡VIP艙1晚」!海巡署:追究人員責任

▲▼             海巡署桃園艦遭遊民闖入。(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李姓遊民擅自闖入停泊在基隆港的桃園艦,遭上銬逮捕。(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記者郭世賢、黃資真/基隆報導

海巡署桃園艦停泊在基隆港西岸碼頭,一名李姓遊民卻擅自登艦,躲進VIP艙睡了一晚,隔天一早在船上閒晃時,誤開謝姓機師的房間,才遭獲報趕抵的警方帶走。對此,艦隊分署表示,已深切檢討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為防類似情事發生,已於各式艦艇梯口登艦處之攝影機增設感應警報。

艦隊分署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表示,林男於今年5月23日晚間9時26分,將桃園艦側舷舷梯懸掛之「公務船舶禁止進入」警示牌移開後偷偷登艦,隔日上午被同仁發現,因此對當事人提出刑事告訴。

艦隊分署強調,針對本案已深切檢討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另為防止類案,已於各式艦艇梯口登艦處之攝影機增設感應警報,並於泊靠碼頭後關閉主甲板艙區對外通道及上鎖。

▲▼             海巡署桃園艦遭遊民闖入。(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檢方調查指出,今年5月23日晚間9時26分,李男在港西岸碼頭閒晃時,正好看到停泊中的桃園艦,竟突生好奇心從船梯口登艦,擔心遭他人發現,遂躲入貴賓用VIP(2)艙。

隔日一早李男睡醒在艦上閒晃,卻在10時20分誤開謝姓機師的房門,發現裡面有人時,他嚇得連忙逃跑,機師驚見有陌生人出沒,立即追在後方,李男連忙躲進VIP(1)艙,機師查看發現李男躲在該艙廁所內,便報警處理,警方當場將李男逮捕。

檢察官經偵訊後,根據李男自白與監視錄影等事證,認定李男涉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犯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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