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爸江媽炒房團慘了!首腦千元行賄監所看理員 被拒絕還判刑

▲▼新北地院外觀。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江爸江媽炒房團」的首腦江姓男子,被收押時拿1000元想會行賄看守所管理員。(圖,新北地方法院/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劉人豪/新北報導

全國規模龐大炒房團「江爸江媽炒房團」,首腦江姓男子因為涉詐欺案遭羈押禁見。沒想到江男被收押後拿1000元欲塞入台北看守所管理員的口袋,並稱:「請主管照顧一下」行賄,新北地方法院依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判拘役40日。

檢警調查,「江爸江媽炒房團」於2017年間崛起於新北市,主嫌江男與綽號「江媽」的廖姓妻子喊出「從負債賺到3千萬元」的口號,到處舉辦不動產投資說明會,鼓吹民眾投資金富建設公司在新北市板橋區推出的建案,標榜小成本購屋、快速致富,並慫恿投資人以高槓桿方式申請銀行貸款,吹噓最快8個月就能還清。

江男等人遊說現金不足的投資人先拿出100多萬元頭期款,再要求投資人提供印鑑證明給炒房團代辦銀行貸款,若投資人擔心貸款成數不夠,還可選擇金富公司提供的「無息貸款」,但有些投資人上當,向建商借款不但須付利息,若資金斷鏈被套牢,還會被建商持擔保本票聲請法拍房子,建商再以低價買回。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周懿君2022年7月指揮新北市警方與調查局北機站,同步搜索江嫌與金富建設劉姓負責人公司、住處等15個地點,查扣電腦主機、手機與文件共16箱證物,江妻當時過世不久,江嫌到案被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後來已獲釋)。

江男當時被收押後,於2022年7月21日,從皮包拿1000元鈔券,欲塞入當日值班的管理員胸前上衣口袋內,並稱:「請主管照顧一下」等語,藉此行求賄賂並著手交付賄款,經管理員當場喝止並倒退拒絕此行為,隨後逐級通報。新北地方法院審酌,江男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犯後已坦承犯行,判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而今年6月檢方指揮警調發動第2波偵辦行動,搜索新光銀行中和分行、聯邦銀行三重分行等4家分行與炒房團倉庫共15個地點,並約談先前獲釋的江男,以及張姓、魏姓2名銀行行員共15名被告,另傳訊3位證人到案說明,查出炒房團至2021年間,靠詐貸不法獲利達2億餘元。

經漏夜複訊,檢方以江男3嫌涉犯《刑法》偽造文書、《銀行法》向銀行詐貸、銀行職員對銀行背信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聲請新北地院羈押禁見3嫌,法官召開聲押庭調查後,昨(15日)全數裁准,另12名被告應訊後,檢方諭知分別交保1萬元到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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