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工人「鐵棒爆頭」!同事搶救4天亡 國民法官判處徒刑9年

▲橋頭地院首起國民法官判決,為一起鐵條傷人致死判刑9年            。(圖/記者吳世龍攝)

▲橋頭地院首起國民法官判決,為一起鐵條傷人致死判刑9年 。(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吳奕靖、吳世龍/高雄報導

發生在今年1月,一名52歲林姓工人被人拿鐵條毆打爆頭送醫,昏迷搶救4天後宣告不治,涉嫌動手的53歲王姓工人被依傷害致死罪移送,橋頭地方法院經過審理,國民法官在今天(20日)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

這起判決也是橋頭法院首宗國民法官的判決,而審理過程當中王姓工人坦承所有犯行,被告也符合自首要件可以減刑,所以依刑法第57條量刑事由之後,判處有期徒9年。橋頭法院刑事庭長陳君杰對於國民法官制度表示:「可以從更多元的面向去決定一個合適的刑度,相信在日後的司法公正性給大家的信賴感」。

這起案件發生在今年1月12日下午4時許,警方接獲通報指燕巢區中興路一間工廠發生員工鬥毆,員警趕到時發現52歲林姓工人頭部遭攻擊昏迷,送醫搶救4天後,於16日晚間宣告不治,動手的53歲王姓工人17日依傷害致死罪嫌移送法辦。警方表示王男與林男在工作上意見有分歧,引發激烈口角,情緒激動下竟拿鐵棒攻擊林男頭部。警方依規定報請地檢署相驗遺體,並依傷害致死罪嫌將王男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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