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登山女神輸了!曾格爾「約泡人夫」 法官判賠正宮30萬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登山女神」曾格爾去年遭爆,因拉贊助認識1名已婚陳姓富商,甚至在疫情嚴峻間與對方相約三二行館開房「泡湯」,慘遭正宮「公關女強人」岳啟儒提告求償200萬,法院審理時,曾女透過律師否認有不倫。今(6日)士林地院宣判,曾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29歲「登山女神」曾格爾去年10月5日遭正宮「公關女強人」岳啟儒提告,去年8月29日曾女主動邀約相差26歲陳姓丈夫到三二行館SPA按摩及發生性行為,事後還傳訊息「昨晚沒防護,記得買藥吃」不堪的一切都從iPad意外發現,故認曾女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陳姓人夫坦承有與曾格爾肢體上接觸。(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             。(圖/記者黃宥寧攝)

去年11月法院首開庭,雙方均委由律師出庭。正宮委任律師吳彥鋒庭上表示,陳姓丈夫坦承外遇,且曾女傳訊說「你養我,我不想努力好累...」等字眼,曾的律師則否認知情陳已婚狀態,但事後陳姓人夫發聲明坦承,曾女主動邀三二行館住宿,一時意亂情迷有了訂房之約,並且在三二行館一起泡湯、也確實有肢體上的親密接觸。

今年3月法院傳喚人夫陳坤保及曾格爾父親曾國良當證人,曾父庭後受訪不捨說「女兒被2個加起來100多歲男女惡整」,且情緒激動說「我女兒有男朋友,我60歲,那男的只小我幾歲,曾格爾對他會有興趣嗎?裝孝維(指糊弄)」更說「曾格爾是何等人物啊,我女兒需要犧牲色相嗎。」

這段不倫戀鬧得轟轟烈烈,雙方各說各話,也讓外界霧裡看花,士林地院今(6日)一審做出宣判,曾格爾須賠岳姓正宮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昨(5日)深夜,正宮也在IG限時動態發文說:

今天距離去年我控告曾格爾侵害配偶權的新聞事件正好一年,明天10月6號終於要來到官司的宣判日,歷經超過一年的訴訟,中間遭遇如同戲劇般的情節,回顧去年的發文,裡面寫的每一字,對照後續訴訟期間發生的事情,對方抹黑、造假,我被攻擊,這些手段證明我當時的直覺沒有錯,整起事件並不單純,一個女性物化自己,蓄意的傷害他人家庭,只為不費力獲得資源,更可怕的是包裝成正向的人設,欺騙社會大眾,我要把去年的個人臉書的這篇發文放在粉專裡,因為傷痛可以放下,是非對錯不能忘記。我相信,我會迎來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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