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瞞已婚Tinder「無套騙砲4次」侵害性自主權 法官判他賠28萬

▲▼情侶,同居,吵架,夫妻,冷戰。(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新竹已婚工程師謊稱單身,上「Tinder」找女網友騙砲,被法官判賠28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記者郭玗潔/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工程師阿偉(化名)上交友軟體「Tinder」,認識女網友小雅(化名)後,刻意隱瞞自己已婚身分,和她發生4次性行為,被小雅發現怒將他告上法院。新竹地院審理,判定阿偉隱瞞已婚是用違背善良風俗的方式侵害小雅的性自主權,判他要賠對方28萬。

判決指出,適婚年齡的小雅想找單身對象發展穩定關係,上交友軟體「Tinder」和新竹工程師阿偉配對後,兩人聊得相當愉快,不僅互加LINE好友,經常傳訊、視訊互動,還在今年2月情人節前夕相約享用燒烤大餐,過程阿偉不時對她做出摸腰等曖昧舉動,兩人如熱戀情侶般陸續發生4次性關係。

不料甜蜜不到2個月,小雅卻發現阿偉已婚,怒問他「為什麼不直接說你已經結婚了?」,阿偉辯稱「妳沒有問我就不會特別講」,小雅說「你就問我是離婚嗎?我說沒有,我從來沒有結過婚,然後我也說『你也是吧』但你好像沒有回答耶!」,阿偉淡淡回「喔那我可能沒有聽到這句」,讓小雅崩潰大喊「離這麼近!你沒有聽到?我有問!然後我就以為你是不是真的單身啊!」

小雅深感被騙砲,將阿偉告上法院,認為阿偉無視她要找長期單身對象,自稱單身展開追求,導致她信以為真,和阿偉分別在摩鐵和他租屋處上了4次床,不僅害她陷入侵害配偶權的風險,甚至要求不戴保險套激戰,導致她受到自身道德譴責外,還要擔心懷孕,大受打擊之下需要到身心診所就醫,向阿偉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阿偉辯稱,「Tinder」並未規定使用者要揭露所有個人資料,「是否已婚」本來就等雙方進一步認識,再自行詢問對方,他並未在上床前積極佯稱單身,也沒有承諾要和小雅交往。他認為小雅並未將「是否未婚」當成能往來的重點,否則在他一直閃躲下,大可拒絕發生關係,可見他有無體貼、熱絡,才是小雅和他繼續往來的關鍵。

法官檢視兩人在同年4月的訊息,阿偉坦承「本來就是沒有打算讓妳知道這件事情就是這樣子...,我本來是想說就船過水無痕這樣」、「是我渣嘛,簡單來講就是渣」、「演戲沒有在演半套的啦!我一開始就已經在演戲了...好啦,我只能說,那個姊姊妳太單純了,世界真的很險惡...」等語。

法官認為,阿偉用「演戲」描繪兩人互動,自承為了交友不想讓小雅知道他已婚,可見他刻意隱瞞,且兩人相識時都已是35歲適婚年齡,小雅自然會詢問是否已婚,阿偉卻刻意隱瞞,干預了小雅決定與什麼身分對象發生性行為的意思自由,判定小雅的性自主決定權、貞操權,遭阿偉故意以違背善良風俗的方式侵害,審酌阿偉擔任工程師年薪200多萬,判他要賠28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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