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高虹安他卻潛入掛民進黨旗 田山盛國判刑定讞

▲▼田山盛國因潛入台北地檢署頂樓懸掛民進黨黨旗,被起訴涉犯無故侵入建築物等罪嫌,他到台北地院出庭嘲諷北檢淪為政治打手。(圖/記者黃哲民攝)

▲田山盛國因潛入台北地檢署頂樓懸掛民進黨黨旗,遭判拘役45日定讞。(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間偵辦新竹市長高虹安相關案件時,當天下午的北檢頂樓,突然升起民進黨旗,引發爭議。事後查出是陳抗常客田山盛國藉機潛入北檢,掛起民進黨旗。一審將他判處拘役45日,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8日駁回上訴定讞。

44歲的田山盛國陳抗手段激烈,他先前不滿NCC處理中天新聞台換照事件,恐嚇NCC委員,也在NCC旗幟噴漆;另外也闖入媒體人周玉蔻的公司,咬傷該公司員工。另外他也不滿《日本經濟新聞》報導「國軍9成退役軍官赴陸出賣情資」,因此到《日經》台北辦公室潑尿抗議。目前農業部引發的巴西蛋爭議,他也到農業部蛋洗該機關銜牌。

本案為去年12月16日發生,當天北檢傳喚高虹安到案,高虹安訊後以60萬元交保。而媒體矚目之際,田山盛國搭乘電梯上到北檢辦公大樓6樓,在管制門外等候半分鐘後,就趁著人員進出之際,混入北檢6樓,而後出到頂樓,升上民進黨旗。事件曝光後,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逮捕田山盛國,並依照「妨害自由」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田山盛國否認犯罪,辯稱自己並非「無故」進入北檢,因為臺北地檢署也是行政機關,人民有權去露臺升起民進黨黨旗以表彰對地檢署查案不滿,並非無故侵入。一審法院不採信,判處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萬5千元。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28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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