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後未婚妻大變臉!開口「房子加我名」+聘金 他拒絕慘入獄

▲▼訂婚回門宴後婚房發生關係,第4天女孩控告被性侵。(圖/翻攝自大風新聞)

▲男方母親公開兒子與女友在電梯的擁抱畫面。(圖/翻攝自大風新聞)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陝西省一27歲男子今年初通過婚介所,認識了一24歲的正妹,之後火速墜入愛河,兩人決定結婚。他承諾,結婚1年後會把自家買的婚房加上女方名字,以及給2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4萬元)聘金。而後訂婚第2天,2人發生關係。隔天,女方家人要求男方把全部聘金給齊,因為沒有及時辦到,第4天控告男方性侵。

據《大風新聞》報導,8月18日,山西大同陽高縣一甄姓母親透露,她27歲的兒子已被拘105天,案件由檢察院起訴到法院,之後將開庭審理。

甄女表示,兒子今年27歲,今年2月份通過當地一家婚介所認識了一名女子,兩人都是陽高縣人,「女孩24歲,在家待業。我兒子當時確實看上人家了,談了3個月的戀愛,她給我兒子說房本上能不能加上她的名字。我兒子當時跟我商量,我說再走走再看嘛,你們倆談得好的話,結婚1年後給她加上也行。」

甄女夫婦給兒子準備了一套90多平方米(約27坪)的房子用做婚房,「這是我和我丈夫2017年買的,買房和裝修一共花了40萬(人民幣,下同),房本上寫的是我兒子的名字。她來我們家吃飯,我拿房本給她看過,當時就準備當做兒子婚房用的。」

甄女表示,5月1日訂婚宴上,給了女方10萬元聘金,「原來20萬的聘金,訂婚時我給了她一半,按照我們當地的風俗,正式迎娶時補齊剩餘就行。」

甄女出示訂婚收聘金協議顯示,除當日給10萬元聘金外,由婚介所監督另一半10萬元聘金和一枚7.2克戒指,如中途結婚前男方反悔,戒指和10萬元聘金女方不予返還。如女方反悔,訂婚戒指和10萬元聘金必須返回男方,「在訂婚宴上我們也寫了協議,他們結婚後1年,加上她的名字,我也同意了,雙方都摁了手印簽了名。」

另一份手寫的協議顯示,婚介所作為證人,男方承諾同意在兩人結婚1年後,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甄女表示。「訂婚前我給她買了兩枚金戒指,花了不到1萬,還給女方買過衣服,包括日常消費,我在她身上花的錢,最少也夠12萬。 」

▲▼訂婚回門宴後婚房發生關係,第4天女孩控告被性侵。(圖/翻攝自大風新聞)

▲當日男方家人在協議上簽署,表明願意二人結婚後一年,將女方名字加入婚房。(圖/翻攝自大風新聞)

5月2日,女方舉行回門宴,是當地的請女婿的風俗,都還順利,但當日下午,準新人在婚房裡發生關係,一切美好的氛圍突變。

甄女說,「5月2號下午,他們發生完關係,她開始鬧情緒,我兒子把她送回家,她母親就覺得女兒情緒不對。5月4號,我兒子還上了夜班,5號下午我兒子就被陽高縣公安局帶走拘留,罪名是涉嫌強姦。6月26號起訴到法院,通知說8月24號開庭。」

甄女表示,「我委託的律師稱,他倆外沒有誰在現場,只能聽他們兩人的說法,她肯定說我兒子把她強暴了,所謂證據就是女方的口供和一段她母親跟我兒子通話的錄音。」

甄女指出,5月2日,女方母親曾單獨把兒子叫到孩子車上談話,「準丈母娘跟準女婿談話,還拿手機錄音。給我兒子說,『回去跟你家人商量一下,你們不該發生的也發生了,該結婚發生的你提前得到了,你就要說話算數,登記結婚,房本加上名字,賣完下一批豬把後面的聘金拿過來』。」

甄女表示,當天談完話後兒子開車回家跟父母商量,中間女子母親又打來電話,「督促問我兒子說商量好了沒有,又以這種錄音套話的方式套我兒子,中間有一句話,她說『你們訂婚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吧』,我兒子說『嗯,是的』,她說『那你性侵我們家閨女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吧?』我兒子也說『嗯,是的』。」

甄女提供的一段4分多鐘的錄音,可以印證上述說法,「就像套我兒子話一樣,我覺得當時我兒子的腦子可能有點混亂。我兒子是出於對長輩的尊敬,不想跟她發生言語衝突,她說啥我兒子都是『嗯』、『理解』、『是的』,我兒子就沒有反駁。」

甄女表示,5月3日上午,兒子上班沒在家,女方的大哥上門,「他的要求就是房本加上他妹妹的名字,我說咱們不是訂婚時約定好了為什麼悔約呢?他們提出來的條件太過分,讓我們無法接受。我沒有同意他提的要求,他很不高興地走了。」

甄女表示,「從公安到檢察院,我兒子從頭到尾沒有說強暴她,說她是自願的。從始至終沒有找到我兒子跟她發生關係時,比如撕破的衣服,造成的傷害等。」她稱,兒子訂婚前和女方是情侶同居關係,「他們兩個人在一起住過有好多次了,婚房裡有女方的衣服和飾品。」

甄女還提供一段監視器畫面證據,「5月2號下午3點05分,他們去婚房,有電梯的監控,可以看到他倆非常親密,就是摟摟抱抱的樣子。他倆發生關係應該是下午5點,我兒子後來回家是晚上9點。」

上周六(19日),陸媒致電女子,但對方一直未有回應查詢。女子的母親則強調是男方性侵女兒。甄女坦言,自己一家是普通農民,給一間婚房和20萬禮金不是小數目。至於女方,甄女指,對方家經濟條件一般,女子和母親一起生活。父親跟其他哥哥一起生活,女子有3個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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