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高官性賄賂內幕 廠商砸百萬買24歲女藝術家「長期陪睡」

▲▼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張之明貪瀆案。(圖/記者劉昌松攝)

▲營建署道路工程組前組長張之明涉貪,被追出曾接受廠商性賄賂。(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雲林綠能弊案有案外案,調查局追查發現,48歲前營建署組長張之明接受廠商性賄賂,不僅喝花酒,還讓廠商砸百萬找來24歲女藝術家,供他長期包養。黃姓女藝術家應訊時坦承「我只管收錢辦事」,負責扮演張的女友。

張之明涉嫌透過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收賄,護航雲林綠電案。不料調查局追出案外案,發現宸暘公司負責人江俊昇為取得3D模型標案,在得知張喜好女色後,不僅安排飯局妹,還砸百萬買下在宜蘭開畫廊的24歲黃姓女藝術家,供張之明長期包養。

黃姓女藝術家與張之明見面後,見對方上鉤,迅即發展成固定性伴侶,並要求江先付50萬元的「陪睡金」,後又討要20萬元「續約金」,甚至偶爾要求數萬元的「過夜費」,由江支付每個月生活費及所有開銷,斥資百萬。對此,黃女應訊時坦承「我只管拿錢辦事」,扮演好職業女友的角色。

營建署20日表示,有關媒體報導本署前道路工程組組長接受性賄賂,廠商收買女藝術家供其包養一節,營建署尊重司法偵查,並持續配合釐清案情,也希望秉持毋枉毋縱,被告無罪推定原則,依法辦理。

營建署指出,報導所提建築資訊3D模型標案,主要是建築資訊3D模型技術應用於道路工程設計的可行性研究和理念推廣,標案均公開公正依採購法進行,並無特定或限制規格。

營建署強調,已將張之明停職,將持續要求同仁遵守廉政倫理紀律,並進行內部監控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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