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到爛醉嫩妹…特斯拉司機嗨了「開去停車場」 她哭喊不要仍被硬上

▲▼ 汽車,車門,開車。(示意圖/CFP)

▲女生叫多元計程車稱被性侵。(示意圖/CFP)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還有1個月,18歲寧夏銀川女孩小梨(化名)就要前往一所知名大學報到。小梨稱,7月26日凌晨0時許,某多元計程車平台的特斯拉唐姓司機趁自己酒醉,將她性侵。不過,當地警方未在小梨體內檢出男方精液。據女方描述,男方將自己載去停車場,不顧自己苦苦哀求,最後實施了性侵。不過,唐男堅稱,未與小梨發生過關係。

據《華商網》報導,8月9日晚間,小梨表示,自己是今年的高中應屆畢業生,前不久,她剛收到一所一本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小梨回憶,7月25日晚上,自己因為一些生活上的瑣事而心情低落,便和閨蜜一起喝了10餘瓶啤酒和1瓶洋酒,處於醉酒狀態。

7月26日凌晨0時57分,閨蜜從某多元計程車平台叫了一輛車送小梨回家,並將她送上車。當時,在酒精的作用下,小梨幾乎已經神志不清,邊哭邊被閨蜜攙扶上了車。

據小梨提供的某平台訂單顯示,訂單的目的地是小梨位於縣城某小區的家庭住址,車輛為銀色特斯拉Y,訂單價格為17.55元(人民幣,下同),正常車程應為十七八分鍾。

但這一訂單,這名30多歲的男司機走了整整1個半小時。小梨事後回憶,上車時,司機一直轉過頭看她。據事後平台方向小梨披露的信息是,司機還安慰了小梨幾句。

小梨說,據平台稱,接近終點時,司機將車停至小梨家附近另一小區的停車場,將訂單手動停止,表示「我把車停下來陪妳坐坐」。此後,小梨的記憶就不再完整,「當時沒有任何判斷力……,我只記得他對我做了那種事。」

▲▼18歲女生稱醉酒後遭網約車司機性侵。(圖/翻攝自華商網)

▲賀蘭縣檢察院對唐男作出不予批捕決定。(圖/翻攝自華商網)

小梨依稀記得,當時已經夜深,周邊空無一人。自己坐在車後排,司機打開車門,在後排的一個角落對意識不清的她進行猥褻。驚恐萬分的小梨稱,要下車上廁所。

隨後,她被司機拉到前排,不顧其苦苦哀求,邊說污言穢語邊對其進行性侵。小梨內心清楚發生了什麼,但無力反抗。之後,閨蜜還打來電話,但無人接聽。

事後,司機將小梨拉下車,在附近的台階上坐了一會,才將小梨送回其家所在的小區。此時,已經是7月26日凌晨3時30分至4時。小梨坐在自家小區座椅上,竭力讓自己清醒過來。直到凌晨4時許,處於混亂狀態的她,才稍稍平復了心情,強行打起精神回到家中。

顧慮到父母身體狀況不佳,小梨不敢告訴他們自己的遭遇,只和朋友商量此事。7月26日上午9時許,在網上查清了成年人即可單獨報警後,一夜未睡的小梨等父母離家後,偷偷自行報警。

也是在此時,小梨才發現,司機在侵犯她後,還用她的手機互加了微信。被性侵後意識恍惚的自己,還在回家後給男方回過微信,稱自己到家了,「當時感覺特別噁心。」

小梨回憶,隨後,趕來的賀蘭縣公安局德勝派出所警員將她帶至賀蘭縣公安局,但並未讓其提供案發時身穿的長裙。「我都不記得他長什麼樣,我才知道他叫唐X」,在公安局裡,小梨當著警員的面與司機電話,質問他,「為什麼要碰我,知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小梨說,唐男似乎已經知道其來意,在聊天中強行將性侵說成雙方你情我願發生關係,「他開始狡辯,把責任推到我身上,我一個18歲的女高中生,我和你一個多元計程車司機發生關係幹什麼?」

感覺噁心的小梨將手機遞給警員,警員在語音通話中通知唐男來局裡。2個多小時後,唐男才姍姍來遲,這也是小梨及其代理律師強烈質疑的地方,「他可以洗車洗澡,車裡也沒檢查出衛生紙等。」

當晚9時許,唐男被刑拘。各自分開做完筆錄後,小梨當日來了月經,在警方指定的某醫院婦科做了檢查。8月2日,小梨看到鑑定結果,其體內未檢出唐男的精液。8月3日,小梨帶著事發時穿著的留有唐男精斑的長裙,再次前往賀蘭縣公安局要求鑑定。

小梨說,在此期間,唐男的母親帶著幾個男子,開著百萬級別的豪車來找小梨商談。此時小梨才知道,對方出身於藝術世家,「開的都是賓士BMW什麼的」、「他們告訴我,他(唐男)是有家室的」。小梨回憶,唐男的母親提供了一份和解協議,並示意願花5萬元和解,內容是雙方自願發生關係,小梨拒絕簽署。

8月9日下午,賀蘭縣人民檢察院通知小梨,對唐男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在小梨和律師看來,該案疑點頗多。據警方向小梨透露,調取的車內監視器畫面前半段是有的,後半段不知為何將電源切斷了。

「這麼短的時間裡,十幾分鐘怎麼發生感情」,小梨和律師認為,唐男開著30餘萬元的車,凌晨接訂單,本身動機值得警惕。對方刻意歪曲事實,雙方產生感情自願發生關係一說,怎麼也站不住腳。

此外,按理來說,當事人提交的案發時身著長裙,應由警方的技術偵查部門檢驗,在兩三天內可以作出的鑑定結果,卻遲遲一周未出。通常刑事案件偵查時間應為30天,該案在證據不清的情況下,大幅度縮減四分之三的偵查時間,7天就移送檢察院審查批捕,在第14天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

更蹊蹺的是,無論是賀蘭縣警方還是檢方,對方都未向小梨提供任何書面文書。小梨表示,目前,她和律師仍在努力申訴維權。

8月10日中午,唐男的一名男性親屬介紹,從始至終,唐男本人都堅稱未與小梨發生過關係。至於早期他們提出的和解協議,也是在不太清楚狀況、出於相信女孩是弱勢一方的前提下作出的,「她當時說不想唐男坐牢,希望能和解,需要一個道歉。」

該家屬稱,最後他們了解的情況是,警方取證包括檢測唐男DNA,沒有證據表明唐男與小梨發生了關係,「唐男並沒有做那些事……,她告的這一條不成立。」

隨後,賀蘭縣公安局政工室一名警務人員表示,據其向刑偵大隊了解的情況是,警方調取的證據、鑑定結果和案卷等已全部移交給檢方。如當事人有所質疑,也可申請來刑偵部門調取案卷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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