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父子收171萬就「出賣台灣」竊漢光演習8機密 地檢署起訴了

▲▼國軍27日漢光演習,第三作戰區在八里海灘執行「聯合反登陸作戰操演」。(圖/記者蘇晏男攝)

▲黃姓台商父子為了171萬元,出賣漢光演習8項機密。(示意圖/記者蘇晏男攝)

記者林東良、林彥臣/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指出,黃姓台商父子於2015年赴福建經商,遭到當地官員以171萬元的代價買通,牽線吸收國軍防空單位上士與中尉排長,竊取8項有關漢光演習軍事機密文件,台南地檢署4日依《國安法》、貪汙等罪嫌提起公訴。

黃姓台商父子於福建經商期間,結識福建省台灣事務辦公室(中共軍事情報機關之一)官員、解放軍中校「鍾東生」(真實姓名不詳)與廣州市台灣事務辦公室官員「張曉楓」(真實姓名不詳),並在2人的利誘之下,吸收現役軍人,竊取國軍機密。

黃姓父子回台後,吸收時任空軍防空第501營營部連葉姓上士、防空第301營第2連蘇姓中尉排長,並安排2名國軍幹部前往外國,與「張曉楓」見面簽立「效忠自願書」。

隨後黃姓父子將葉、蘇2人收集到的8項漢光演習機密文件,親赴大陸交給對方。

台南地檢署調查發現,黃姓台商犯罪所得45萬6千元、台商之子為126萬元,葉姓上士犯罪所得21萬元;蘇姓中尉則為10萬元,2名軍人認罪後,已自動繳回犯罪所得。

全案於4日偵結,依《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貪汙治罪條例》,將黃姓父子提起公訴,2名軍人則被依《陸海空軍刑法》、《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並由台南高分院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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