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閉還佔用民航局松山機場機庫 遠東航空須賠償7868萬元

▲▼遠航MD-82機隊,遠東航空。(圖/記者李毓康攝)

▲遠東航空占用松山機場機庫,民航局二審獲賠7868萬餘元。(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4年前破產倒閉,飛機雖然停飛但仍占用松山機場的飛機倉庫。民航局提出民事訴訟,求償占用機庫的費用與違約金,一審判決遠航須賠償8368萬餘元。案件上訴二審,高院審理後酌減500萬元,27日二審改判遠航須賠償7868萬餘元。可上訴。

遠東航空營運不善,於2019年12月間無預警停飛,之後更爆發董事長張綱維掏空公司資產36億元,遭檢調查辦,聲押獲准,檢方提起公訴,案件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而遠航後續爆發許多資產糾紛,本案即為其中一案。

交通部民航局起訴指出,雙方於2020年1月31日簽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土地使用合約」,讓遠航飛機可以停在松山機場的機庫中,合約期限到當年3月31日為止。每月使用費213萬4,496元;雙方並約定,若逾期返還,每逾1日,按每月使用費10%計算違約金至搬遷日止。不過遠航不僅占用機庫,也無力支付租金,一直到隔年的12月15日仍未完成搬遷。民航局就以12月16日為期限,請求扣除剩餘押金後之違約金8,368萬806元,另外還要求到完全搬遷前,每天14萬4,572元的違約金。

遠航抗辯,宣稱這片土地已交由遠航使用作為停放飛機、興建辦公庫房、維修工場、儲存航材設備約60餘年,繼續使用機庫攸關公司的正常營運;此外,當時民航局僅要求公司返還部分土地,顯然對於其他土地、機庫,「默示同意」公司繼續使用,不須賠償。

一審法院不採信,民航局請求的8,368萬806元全數判准。遠航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審酌2020年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甫爆發,疫情持續嚴峻,包含機場在內曾全面邊境管制,航班數量稀少;此外遠航已返還部分土地,民航局已受有一部履行利益。因此高院酌減500萬元,改判賠786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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