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父冰醫院太平間11年!長女存錢盼「爸媽葬一起」拒領回下場曝

▲▼ 遺棄屍體連麗利           。(圖/記者黃宥寧攝)

▲張姓老翁2012年病逝於台北榮總,其大女兒卻羅織理由拒領回亡父遺體。(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張姓老翁2012年於台北榮總去世,連姓長女卻羅織各種理由未領回亡父遺體,院方不得已只好提告,檢方依遺棄屍體罪起訴,建請法院加重其刑。法院開庭時,連女均否認犯行,更淚灑允諾法官會將父親後事處理好。全案24日宣判,依遺棄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緩刑理由指出連女日前已將父親大體領回並火化。

張翁2012年5月3日病逝於台北榮總醫院,65歲連女卻羅織各種理由拒絕領回遺體,導致張翁大體放在醫院太平間10年,迫使院方於2020年報案提告。

榮總更指出,連女多次允諾會處理,但卻以各種理由推託或稱沒有能力處理,且聲稱有關父親一切後事都由她處理,其家屬無能力負責,院方致電給連女3名胞妹後,3人口徑一致表示都是姊姊下令,其他人不能出面處理。

先前法院開庭,連女提到亡父總是淚流滿面,並解釋父親一直都是由她照顧,父親過世前有說如果大家經濟困難,就把骨灰撒一撒,但父親最大願望還是希望能跟母親葬在一起,讓他們百年、千年都在一起。

審判長在庭上也動之以情勸連女「孩子放下吧」,也說「爸爸一定也捨不得妳跑來跑去,甚至上法院面臨判刑」,更勸說,妳若有輪迴來世觀念,妳爸爸現在最想脫離肉身,畢竟11年來都被困在這(指冰存太平間)。

今(24日)士林地院一審宣判,依刑法第247條第1項之遺棄屍體罪,且遺棄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判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緩刑理由是連女遵守諾言,已在5月18日將父親大體領回並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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