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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內有多樣化學物易自然發火! 隱藏未知風險不容疏忽

▲實驗室、工廠或倉庫等作業人員,對於危險物品之處置或儲存,請依安全資料表(SDS)規定事項確實落實執行,切勿便宜行事。(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實驗室、工廠或倉庫等作業人員,對於危險物品之處置或儲存,請依安全資料表(SDS)規定事項確實落實執行,切勿便宜行事。(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實驗室經常會放置許多化學物品,而某些化學物品具有「自燃性」或「易燃性」,操作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火災或爆炸,實驗室作業人員務必依照安全資料表(SDS)規範方式進行實驗或儲存,切勿便宜行事,以避免發生火災甚至爆炸。

▲實驗室、工廠或倉庫等作業人員,對於危險物品之處置或儲存,請依安全資料表(SDS)規定事項確實落實執行,切勿便宜行事。(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近日台南市安南區發生一起實驗室抽氣櫃內化學物質自然發火火災案例,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據報安南區1處實驗室發生火災,化學物質引起火災,整棟都是實驗室,有存放許多化學物質,消防局受理後立即派遣8個分隊前往搶救,由大隊部指揮官前往指揮搶救,人員布水線進入實驗室搶救時,發現走廊充斥著濃煙,內部有火舌竄出,且實驗室內部尚有易燃易爆氫氣等,所幸救災人員迅速出水滅火,火勢順利撲滅,燒損範圍僅侷限在該間實驗室,並未蔓延其他區劃且未造成人員傷亡。

消防局火災後調查,發現係實驗室在進行「觸媒劑」與「甲苯」的調配作業,不慎滴落洩漏甲苯於手套箱桌面,當拿擦拭紙擦拭吸附後,未經妥善處理就丟棄於抽氣櫃內,而擦拭紙吸附了原手套箱桌面之觸媒劑、副觸媒劑(三甲基鋁)、配位基與甲苯等混合物,上述化學品混合物具有「自燃性」及「易燃性」,丟棄於抽氣櫃內數十分鐘後就發生火災。

勘察後,火調人員與實驗室相關作業人員商討相關防範對策,並提供建議而可採取下列安全的方式進行處置、儲存或處理,以防範火災或爆炸發生:一、具有「自燃性」及「易燃性」混合物之擦拭紙,未經妥適處理前應注意防潮,不得與空氣或水接觸,建議可暫時放置於惰性氣體空間後,立即清除,切勿堆積儲放,甚至與實驗室廢棄物一同放置於垃圾袋中。

▲實驗室、工廠或倉庫等作業人員,對於危險物品之處置或儲存,請依安全資料表(SDS)規定事項確實落實執行,切勿便宜行事。(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二、遠離明火、過熱及熱表面等火(熱)源,並避免觸發「觸媒劑」之反應性。三、容器緊閉,存放於乾燥、陰涼且通風良好處,避免易燃性液體蒸氣揮發、蓄積。四、觸媒劑應避免與強酸、強鹼、醇類、鹵素及二氧化碳接觸、混合,以免引發化學反應,造成危害。五、具「反應性」之化學品,取用、操作處理時,應適量、避免遺落。取用易燃性液體(如甲苯、有機溶劑等),亦應避免滴落或噴濺出。六、實驗室不慎引發火災時,應引導、協助消防人員救災,並提醒消防人員實驗室內相關危險品儲放位置、數量,避免引發二次災害,甚至危害消防人員。

▲實驗室、工廠或倉庫等作業人員,對於危險物品之處置或儲存,請依安全資料表(SDS)規定事項確實落實執行,切勿便宜行事。(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市長黃偉哲提醒實驗室作業人員,對於自燃性或易燃性之化學物質操作實驗要特別謹慎小心,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燃燒或爆炸,實驗室請設置於具有適當防火區劃空間內,並訂定安全之標準作業流程,以防範火災或爆炸發生。

消防局李明峯局長提醒實驗室、工廠或倉庫等作業人員,對於危險物品之處置或儲存,請依安全資料表(SDS)規定事項確實落實執行,切勿便宜行事,防火管理人請落實執行防火管理有關事項,並準備滅火器或相關滅火設施,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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