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鐘調快半小時 女檢察官執法有清聲

▲高檢署檢察官林映姿參與十一次刑法修法,獲頒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             。(圖/記者蘇位榮攝)

▲高檢署檢察官林映姿參與十一次刑法修法,獲頒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 。(圖/記者蘇位榮攝)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今天是三八婦女節,法務部公開表彰女檢察官傑出工作表現,其中台灣高檢署檢察官林映姿在法務部三年調辦事主任檢察官期間,完成刑法十一次草擬修法,獲頒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鄭子薇辦理性平案件及打擊詐欺犯罪,表現優異,獲頒行政院全國打詐有功人員獎。

我國刑法是民國廿四年施行,至今歷經五十次修法,其中的十一次修法集中在這三年期間,皆是出自林映姿檢察官之手。林映姿表示,她在調部辦事期間,能夠參與刑法高達五分之一比率的修法,感到非常光榮,這也驗證刑法俢法與時俱進,快速回應社會變遷,修補傷害,讓社會更安定。她其許自己身為檢察官必須做到「鳴琴無枉曲,執法有清聲」。

林映姿在法務部任職期間,參與修正刑法包括:增訂性侵害私密影像罪、修正刑法監護處分及保安處分執行法、修正國家安全法二審管轄、修正刑法假釋撤銷制度、修正刑法毒酒駕及肇事逃逸罪、修正刑法妨害公務罪、修正刑法妨害社會秩序罪、修正刑法妨害家庭罪、修正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遏止N號房事件發生等。

▲橋頭地檢署鄭馬薇檢察官偵辦性平和詐欺案件,表現優異            。(圖/記者蘇位榮攝)

▲橋頭地檢署鄭馬薇檢察官偵辦性平和詐欺案件,表現優異 。(圖/記者蘇位榮攝)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鄭子薇分享偵辦性平安件經驗,她在七年前辦理一件性侵害案件時,被害人是智能障礙的國小少女,開庭時少女的阿嬤一見到她就下跪,求她放過孫子,原來,孫子性侵孫女,阿嬤重男輕女,而家境貧困,少女和父母都住在阿嬤家,不堪家族壓力而不敢講出被性侵經過,這是典型的社會不平等、貧窮與智能障礙,使少女處於多元弱勢環境,被性侵害後卻如同被噤聲的玫瑰。

另外,她也分享偵辦國中少女受網友引誘拍裸照威脅從事性交易案件,在少女父母報案後,檢方發動搜索對被告聲請羈押。她指出,網路時代,數位性暴力犯罪大增,詐多被害少女受到數之性暴力威脅而不自知,或者因為擔心師長責罵,或者因為社會壓力而不敢說出真相,要阻止層出不窮的性侵害及數位性暴力犯罪,必須從教育著手,她也因此走入社區和校園,推廣性別平等教育及法治教育,期待從前端減少不幸,並使被害人勇於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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