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三讀 2050淨零碳排、明年開徵碳費

▲▼立法院院會 表決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柯建銘 曾銘宗。(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表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經4次黨團朝野協商後,立法院10日三讀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並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將2050淨零碳排納入,展開碳費訂定作業,分階段針對排碳大戶開徵碳費,最快2024年實施。

行政院去年4月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草案,5月送入衛環委員會初審時,碳費機制等部分關鍵條文保留,經四次朝野協商後仍未獲共識,留待院會處理。

經院會表決後,三讀條文也明訂「碳費」機制,預計要向年排放量逾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約287家的「排碳大戶」徵收碳費,至於生產電力業直接排放,得檢具文件後排除,業者也可提出自主減碳計畫,向中央申請優惠費率。

且中央主管機關必須設學者專家諮詢小組,邀集中央地方有關機關、學者、民間團體,經召開公聽會後,訂定5年為一期之階段管制目標,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且主管機關應成立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來源包含碳費、手續費、政府預算撥款等。

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用途也包含:排放源檢查事項、補助地方政府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工作、補助及獎勵事業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等,中央執行機關應每2年提出執行檢討報告,相關申請程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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