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版梨泰院!解封將現報復性人潮 他籲內政部訂無主辦活動規範

▲▼黃國書呼籲內政部規劃大型活動人潮規劃辦法。(圖/記者杜冠霖攝)

▲黃國書呼籲內政部規劃大型活動人潮規劃辦法。(圖/記者杜冠霖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首爾梨泰院於10月29日晚間,發生韓國史上最嚴重之推擠踩踏意外,造成156人死亡,震驚國際。立法委員黃國書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隨著「解除口罩令」,年底亦將陸續迎來聖誕節、跨年活動及農曆春節等節日,國內恐湧現報復性出遊人潮,為避免我國發生類似事件,內政部針對無主辦單位之大型群聚活動提出安全管理指引。

黃國書表示,梨泰院慘案之發生,源於無主辦單位之活動難以準備事前管理工作,因此韓國總統尹錫悅已針對無主辦單位、群眾自發聚集之集會活動,要求相關部會補強措施、擬定安全管理體系。

而檢視我國大型活動安全法規,內政部僅於104年八仙塵暴事件後,鑒於各界對大型活動安全管理之高度重視,為避免人群聚集時因場地、設施不完備或秩序混亂等原因,導致民眾傷亡,因而制定「大型活動安全管理方案」及「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

黃國書指出,該要點制定至今逾7年,仍未納入「無主辦單位大型群聚活動之安全管理指引」,造成民眾自主群聚活動目前毫無安全計畫規定及人流通報管制措施。

對於相關規範,黃國書提到,有主辦方的活動看似有規範可循,實則是地方政府各自為政,規範寬嚴不一,內政部現行「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訂有詳細的醫護、交通、緊急疏散規範,且依「大型活動安全管理方案」各縣市政府應針對「大型活動安全管理規範及違規裁處」進行法制化。

各縣市自治條例中,22縣市中僅2縣市有針對安全管理進行規範並設有罰則,4縣市雖有安全管理規範但無強制規定及罰則,甚至高達16縣市之自治條例完全無安全管理內容,對此,黃國書指出,內政部網站統計各地方政府立法進度只更新至107年11月底,顯示內政部掌握度嚴重不足。

黃國書呼籲內政部盡速協助地方政府重新檢視大型活動自治條例之安全管理規定,研議納入具強制性之罰則,以落實大型活動管理。

中華民國大型活動緊急救護協會理事長張國頌提到,梨泰院這樣的傷亡事件不僅韓國會發生,泰國、日本也都曾經發生過類似的事件,台灣也應該要謹慎預防,現在地方政府對大型活動的審查,大多僅為事前報備或書面審查,常常疏忽過程中的管理或稽核。

張國頌指出,在人潮過度擁擠時,對外通訊會中斷,難以緊急求救;每平分米超過六人時,更會發生流體效應,急救往往非常困難。要避免傷亡,預防勝於治療,警察如何疏運大量人潮或是如何透過鄰里救護隊、里長、鄰長進行通報,都是政府要來思考的。

針對大型活動部分,警政署表示,內政部是消防署主政、警政署權力負責,印尼足球比賽球迷暴動,署長黃明昭非常重視,立即通報各警察機關,注意室內外大型活動,掌握人潮、對附近交通衝擊,也要提出出入口、方向指引跟相關照明,主辦方也要指示牌、哨子、照明等等可以引導民眾疏散,周遭重要路口也會進行人潮、車流管制。

警政署解釋,沒有主辦單位的大型活動,各地執行時都配合一些節慶、廟會等,各警察機關都有一定經驗,如果是突發性的人潮聚集,比如合歡山下雪,南投縣仁愛分局都有既定的交管計畫,隨時啟動進行相關管制。

消防署解釋,104年就有定大型活動管理要點,也有請各縣市政府訂自治條例,當然各縣市自治條例都會針對地區特性或相關節慶做調整,如果是自主性活動部分,道路如果擁擠時會牽涉到道路安全處罰條例的執行,可以進行一些疏導、疏散的強制動作,但自主活動相對疏散路線較難規劃。

消防署表示,針對案例會做相關探討、滾動式管理,大型活動相關規範要領都要跟縣市政府申請,根據區域大小、容留人數、疏散路徑、醫療救護等都應該報給縣市政府,核可才能夠辦理,這個部分也會持續滾動式管理,精進相關的處理方式。

黃國書提到,韓國因口罩令鬆綁後首次舉辦大型慶祝活動,導致梨泰院一次性湧入過往10倍之人潮。而我國指揮中心宣布11月起討論分階段「解除口罩令」,年底亦將陸續迎來聖誕節、跨年活動及農曆春節等節日,國內恐湧現報復性出遊人潮。

黃國書表示,許多被我國網友點名類似梨泰院之地區如台北東區、西門町或地形相似之九份老街,若出現無主辦單位之大型群聚情形時,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如何執行安全管制措施及預留緊急救援通道?

黃國書呼籲,內政部應以梨泰院慘案為鑑,配合指揮中心口罩令鬆綁期程,盡速提出「無主辦單位之大型群聚活動提出安全管理指引」,以防止台灣版梨泰院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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