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星酒店辦婚宴!每桌18999元吃波士頓龍蝦 慘變蟑螂宴40人吐瀉

▲▼龍蝦。(圖/取自免費圖庫pxhere)

▲台中一新郎砸錢在5星級酒店辦婚宴,席間卻在「芝士波士頓龍蝦」內驚見蟑螂 。(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男子指控,他在5星級酒店內辦婚宴,每桌要價1萬8999元,共訂了17桌。但宴會當天卻驚見「芝士波士頓龍蝦」這道菜裡有蟑螂,還有40名親友在餐後產生上吐下瀉的症狀,讓他深感愧疚,向酒店和餐飲業者提告返還全額桌錢和精神撫慰金,共求償163萬餘元。台中地院審理,認為婚宴已經辦完不能退錢,只能將龍蝦的價錢課以1倍罰金,判餐飲公司應賠償14萬4704元,酒店業者免賠,並駁回其餘請求,全案還可上訴。

據了解,該酒店2020年仍遭員工爆料「老鼠、蟑螂橫行」,衛生堪憂,被衛生局稽查後,裁罰業者6萬元。新郎林男於2019年2月在這家酒店宴會廳辦婚宴,每桌要價1萬8999元,林男訂了17桌,共計35萬5281元。林男指控,開席當天他和朋友在雞尾酒會吧檯旁聊天時,親眼目睹吧檯旁柱子有小蟑螂爬上爬下,另一位友人吃荷葉粽時也吃到疑似釣魚線的異物,且婚宴結束後的當日下午,就有40名參加婚宴的親友陸續出現頭暈、噁心、腹瀉等症狀。

林男表示,他見親友遠道前來祝賀他,卻在婚宴上吃了不乾淨的餐飲,產生上吐下瀉的慘狀,讓他和家人都非常愧疚,認為酒店和餐飲業者侵害他的名譽、信用及歡喜舉辦婚宴的幸福權,提告主張解除契約,業者應返還他全部桌錢,並另外求償46萬元精神撫慰金,再依消費者保護法加罰一倍的賠償金81萬5281元,合計求償163萬562元。

酒店業者認為,婚宴由餐飲公司經營,與酒店無關。餐飲業者則否認餐點有問題,認為林男未證明親友在當天下午有身體不適的情況,或證明親友身體不適,是因為婚宴飲食不潔所導致,既然婚宴已舉辦完畢,就不能解除契約。

法官查驗林男提出的照片,婚宴上第17桌的「芝士波士頓龍蝦」內確實有蟑螂,而餐飲業者顯然每桌一起備菜、出菜,按常理其他桌的龍蝦也都遭到蟑螂汙染,且依據LINE訊息,確有許多親友出現腹瀉情況。不過有人吃到釣魚線和看到小蟑螂在爬則無證據。

法官認為,婚宴既然已辦完,自不能主張解除契約,且林男因婚宴舉辦不圓滿而覺得不幸福,是主觀的感受,客觀而言他的名譽和信用並無受侵害。既然林男每桌花4256元購買芝士波士頓龍蝦,就課以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判餐飲公司應賠償林男14萬4704元,其餘請求則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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