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樂多下藥性侵酒店妹!獸男2度「不舉」失敗 賠80萬少關4月

▲養樂多。(圖/資料照)

▲男子在養樂多下藥迷昏酒店妹,試圖性侵卻因硬不起來而作罷。(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將酒店小姐買出場3小時,載到自己住處的社區視聽室唱歌,竟偷偷在女子飲用的養樂多摻入安眠劑試圖性侵,試了2次都因不舉而作罷。雖陳男辯稱雙方說好是性交易,也沒有下藥,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陳男的確有下藥的動作,受害女子也否認性交易,二審依以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4年8月。

判決指出,陳男於2018年11月19日深夜,向酒店買下接待小姐小花(化名)3小時,載往自己所住的社區視聽室一起唱歌,趁小花不注意時,把自己買來的養樂多摻進含有安眠劑「Oxazepam」成分的藥粉,並要求小花喝掉。

小花喝了一口,便問陳男「怎麼這麼苦?是不是有下藥?」陳男還翻臉問「妳是質疑我會對妳怎樣嗎?你這樣質疑我,我感覺很不好。」雖然事後小花將剩下的多多含在嘴裡跑去廁所吐掉,藥性仍讓小花開始頭暈、昏睡。

陳男見藥效發作,將小花的裙子、內褲脫下試圖性侵,卻「硬不起來」作罷。直到隔日凌晨5時許,小花撐起身子聯繫經紀人開車前來搭載,陳男竟二度想硬上,不過最後仍是「不舉」收場。

之後小花穿好衣服起身返家,卻發現持續有嗜睡症狀,前往醫院驗尿才發現自己被下藥迷昏,報警提告。

審理時陳男否認有下藥,強調雙方有講好要買3個全場,意思就是進行性交易,雖然當時有用性器官摩擦小花下體,但無意與她性交,且小花離開住處時意識清楚,卻直到隔日傍晚才報警,自己也通過測謊鑑定,主張無罪。

一審法官調閱監視器發現,陳男確實有轉身偷偷放藥的動作,表面假意交換養樂多,仍趁機將下藥的多多倒進玻璃杯要求小花喝下。此外,陳男作證曾說自己當時身上沒有錢,法官認為既然小花沒有收到錢,就不可能同意性交易,判陳男5年。

全案上訴後,合議庭考量陳男已與小花達成和解,約定賠償80萬元,並先行給付35萬元,餘款分期給付,適度填補小花傷害,減少4個月刑期,改判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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