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擺爛不理漏水 男忍12年拿電鑽鑿他天花板報仇...下場曝

▲▼網友拿電鑽改造手動碎紙機。(圖/翻攝自推特,kbst2157)

▲電鑽示意圖。(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謝姓男子因浴室天花板漏水問題,找樓上的張姓住戶協調,希望一起鑑定處理漏水,並分攤費用,但遭到拒絕,謝男告上法院也敗訴,他氣對方擺爛,竟拿著電鑽,跑到公寓頂樓,朝張家天花板鑽了一個洞,讓張家也嚐嚐漏水之苦,事後被張家發現提告,檢察官今偵結後,依毀損罪嫌將謝男起訴。

檢方指出,謝姓男子住在鳳山一處公寓的4樓,與5樓的張姓住戶為了浴室的漏水問題鬧得不愉快,2009年間,謝男因家中浴室漏水找人維修,共花了7萬多元,事後他要求樓上的張男一起找人鑑定責任歸屬,並分攤這筆費用,張男拒絕後,謝男到法院提告,一審判張男要付4千元,但二審法官認為張男已盡相當注意,無賠償責任,判張男不用賠錢,全案定讞。

謝男雖不滿法院判決,卻又無可奈何,隱忍多年後,他在去年10月23日下午4點多,拿電鑽到公寓頂樓,直接朝張男家的天花板鑽了一個洞,電鑽鑽頭挖破水管,導致謝男只要在家用水,張男家的天花板就會開始「下雨」。

張男覺得奇怪,檢查後發現天花板被鑽洞報警,警方到場時,謝男還開嗆「我也要讓你感受滴水的滋味」,檢方偵查時,謝男則改口否認犯行,說自己只是想鑽破自家的水管,沒有要破壞張男家的天花板,謝的律師辯解說謝男的行為是過失,而毀損罪不處罰過失。

但檢方認為,謝男不具備水電專長,且他有表達要讓張男也感受漏水的滋味,因此認定他是計劃性犯案,具有不確定故意,因此偵結後依毀損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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