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眼枯木敲頭奪命!嘉義男殺婦棄屍檳榔園 檢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 竹崎殺人案。(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林嫌遭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建請從重量刑。(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文/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3日電)嘉義縣51歲林姓男子被控去年12月間與林姓婦人發生爭執,先掐住林婦頸部,並持龍眼樹枯木敲打頭部致死,檢方審酌林男暴力毆打林婦致死,依殺人罪嫌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的起訴書指出,綽號「無牙」的林男與當時59歲林婦同為嘉義縣竹崎鄉鄉民,彼此間無嫌隙或仇怨,林男去年12月22日晚上6時前往竹崎鄉內埔村一家雜貨店飲酒,當時林婦也在店內飲用啤酒。

林婦於同日晚上7時離開,林男則徒步尾隨,2人一前一後行經內埔村一處檳榔園旁時,雙方因細故發生言語爭執,林男則將林婦推倒,用手掐住林婦頸部、再以拳頭毆打林婦臉部,並隨手拿地面的龍眼樹枯木朝林婦頭部揮打,直到沒有氣息,林男為避免他人發覺,以檳榔芎覆蓋。

林男行凶後,準備離開時,還竊取林婦錢包內現金新台幣490元;林婦兒子發現母親遲未返家報警,去年12月26日中午,林婦被發現時,已死亡多時,警方據報到場,並循線查獲嫌疑人林男。

起訴書表示,林男在雜貨店飲酒、與林婦發生言語爭執等過程,均有目擊者指證;死者林婦經相驗解剖,主要死因為頭臉遭多次致命重力鈍創,最後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為一起他殺案件。林男坦承毆打林婦致死後,還竊取其錢包現金。

檢方審酌林男藐視生命價值,以暴力方式毆打林婦致死,法治意識薄弱,因此,除了依殺人等罪嫌起訴外,並建請從重量刑。

另外,依警政署刑事局鑑定書的鑑定結果,自現場林婦屍體下方內褲採檢送驗的精液斑精子細胞層、上皮細胞層與林婦右手指甲表面微物檢出的結果,研判DNA是來自同一人,但與林男的DNA型別不同,難以認為林男有涉及加重強制性交罪行,因此,這一部分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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