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次酒測都失敗 6度醉駕男出怪招...警員全傻眼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擔任保全的陳姓男子(45歲)2日傍晚騎機車遭警方攔查,他坦承在上班時有喝酒,希望警方「網開一面」,但警方不為所動要求他酒測,沒想到陳男怪招百出,在過程中5次不吹氣、2次吹氣不足,甚至還自打巴掌,讓員警也傻眼,最後認定他「拒測」,開出18萬罰單,警方還查出,陳男之前竟有6次酒駕前科,實在很誇張。

▲▼陳男酒測時自打巴掌。(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陳男酒測時自打巴掌。(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陳男酒測時自打巴掌。(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陳男酒測時十分不配合。(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左營警分局指出,文自派出所員警3日晚間6時許在左營區文莊路巡邏時,發現陳男騎車歪來歪去,疑似酒駕,便上前攔查,陳男一開始就坦承在上班時有喝酒,頻頻向警方求情,警方不為所動仍施以酒測。

沒想到過程中,陳男不是不吹氣,就是吹氣不足,試了7次還是測不出酒測值,陳男還自打巴掌,怪異的舉動讓員警也驚呆了,員警查出,陳男曾有6次酒駕前科,不可能不知道如何完成酒測,在多次告知陳男如何酒測及拒測法律效果後仍未果,認定陳男刻意消極推諉,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開立舉發單,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機車,陳男須繳納完罰單後才能領回機車。

左營分局文自派出所長蘇瑋傑表示,許多酒後駕車的駕駛,假裝配合警方酒測實則根本未吹氣,以為警方就無可奈何,警方提醒有無拒絕接受酒測,並不以駕駛人有無親口表明拒絕接受測試為唯一準據,如果刻意消極推諉、拖延接受測試時間,也是拒測的一種,一樣可以開罰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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