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千元假鈔買小吃落跑 花蓮店家找完錢驚見「魔術印製廠」

▲鄭嫌依涉嫌刑法行使偽造貨幣、詐欺罪嫌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鄭嫌依涉嫌刑法行使偽造貨幣、詐欺罪嫌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保安隊1月初接獲小吃店商家報案,收到1張新台幣千元假鈔,受害店家表示,收款時因為客人很多並未發現異狀,找錢給犯嫌時,發現千元面額的鈔票與真鈔有部分差異,當即呼喊等一下,但是男子隨即騎乘機車逃離現場。

刑事警察大隊研判年節將近,擔心有其他商家受騙,立即將假鈔送至刑事警察局鑑驗確認為偽鈔,遂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追查,以車追人,鎖定鄭姓男子涉有重嫌。

▲鄭嫌依涉嫌刑法行使偽造貨幣、詐欺罪嫌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千元偽鈔跟中央銀行印製的千元鈔票極為相似,若不仔細比對很容易被矇騙受害。

經多日追查、埋伏,在2月9日將鄭姓犯嫌緝捕到案,鄭嫌所使用的千元偽鈔均印有「魔術銀行」、「魔術印製廠」等字樣,甚至印有偽造的鈔票編碼,跟普通中央銀行印製的千元鈔票極為相似,若不仔細比對很容易被矇騙受害。

▲鄭嫌依涉嫌刑法行使偽造貨幣、詐欺罪嫌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專案小組研判,鄭嫌專挑生意好之店家無暇逐一比對鈔票真偽,以假鈔換真鈔方式詐騙店家,全案將鄭嫌依涉嫌刑法行使偽造貨幣、詐欺罪嫌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縣警察局長戴崇贒表示,依刑法第195 條及196條規定:偽造、變造或是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券,都是犯罪,春節期間花蓮遊客眾多,呼籲大家不要貪小便宜,務必拒絕偽鈔偽幣,如有發現或不小心取得,也請立即向警察機關通報,共同維護社會治安及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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