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中天菜!高雄同志大遊行男偷摸下體被逮 慘賠1萬還遭判拘

▲▼ 同志,同性戀,LGBT,彩虹旗,彩虹。(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王姓男子在2020年高雄同志大遊行時,相中隊伍中的一名天菜,竟趁機偷摸其下體得逞。(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高雄報導

2020年高雄舉辦同志大遊行時,一名王姓男子在隊伍走到前金區長生街與自強二路口時,看中遊行隊伍中的一名「天菜」,竟趁著天菜防備不及時,伸手觸碰其下體,讓天菜嚇得當場報警處理。一審,法官依性騷擾罪,判王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但天菜認為一審量刑太輕,怒提上訴;不過二審法官審理後,駁回天菜上訴,維持原判;民事部分,則判王男需賠償1萬元。

王姓男子2020年參加高雄同志大遊行時,相中一名天菜,竟然趁著人群眾多,天菜不及防備之時,伸手偷摸他的下體得逞,氣得天菜當場錄影蒐證怒報警處理。

庭審時,王男坦承犯行,但也向法官表示自己因病遭強制入住康復之家,並提出其在康復之家的入住證明與身心障礙證明,請求法官給予緩刑。不過天菜卻向法官表示,王男當下的舉動讓他心情不舒服、不被尊重及事後很不開心,且不願意與其和解。

一審,法官認為王男未尊重被害人的身體自主權與人格尊嚴,趁人不備來不及抗拒而觸摸其隱私部分,顯然不尊重被害人對於身體自主權力與心理感受,實有不該;而被害人事後更不願意與王男和解,顯見王男對其所造成的創傷,已非金錢可言喻。

法官指出,故能體會王男所陳述其目前身心狀況,但被害人因王男的行為亦有不被尊重、不開心之感受,也不能不顧及被害人的心情,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紀錄,鑑於王男的身心狀況、智識與經濟狀況,依性騷擾罪,判其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但天菜不服,認為王男以其精神狀況不佳來博取同情,且至今都未向他取得原諒,怒提上訴。

不過二審法官審理後指出,天菜指出王男至今皆未向其取得道歉或有賠償一事,並非屬實。法官指出,2人多次調解皆因天菜表示沒有和解意願,或因天菜提出王男需賠償6萬元,但王男表示其僅能負擔5000元,2人因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而破局;而王男也早在一審時就已書立道歉信一紙,法院也依職權寄給天菜,難認王男至今完全未賠償天菜一事,應將責任全歸咎於王男,認為原審量刑並無不當,駁回天菜上訴,維持原判;民事部分,則判王男需賠償天菜1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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