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執女退門號「拒結清帳單」咆哮 挨噴辣椒水怒控警:執法過當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信義分局在8日上午11時許,接獲中華電信報案,表示有一女子霸佔櫃台位子還拍攝員工及客戶資料,警方獲報到場勸阻無效,民眾還與警方爆發拉扯,遭警方拿辣椒水噴灑並帶回派出所,女子不滿控訴警員執法過當。

警方調查,52歲的陳姓女子,在8日上午11時許,跑到中華電信五分埔門市,因為要解除門號退租,門市人員要求要將最後一期帳單繳清,但陳女相當不滿,當場對著中華電信員工咆哮,還拿出手機錄影,並霸佔櫃台位子不肯離去。

▲▼1名女子霸佔中華電信櫃台,被警方噴辣椒水控訴執法過當,警方表示「並無執法過當」。(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1名女子霸佔中華電信櫃台,被警方噴辣椒水控訴執法過當,警方表示「並無執法過當」。(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中華電信員工見狀,緊急通知信義分局五分埔派出所,派出所警員獲報到場,發現女子不斷的拿手機拍攝店員並且咆哮,且影響到現場等待辦理業務的其他民眾,警方原本想將人勸離,但對方仍不聽從,警方依規定將人帶回派出所。

警方表示,陳女準備上警車時仍不配合,甚至還拉扯推擠現場處理的警員,警員只能拿出辣椒水控制陳女情緒,陳女被警方帶上車後返回派出所,但卻又在派出所躁動,甚至還出手推擠警方,最後警方只能使用戒具控制女子行動,讓女子冷靜下來。

▲▼1名女子霸佔中華電信櫃台,被警方噴辣椒水控訴執法過當,警方表示「並無執法過當」。(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女子霸佔電信櫃台,警方要將人帶回警所,又被女子拉扯,警方噴辣椒水控制女子。(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最後也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規定「按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

最後陳姓女子因滋擾公司行號,所以裁定處罰新台幣1千元,但女子仍不滿意四處投訴「警方執法過當」,信義分局督察組也調查後表示,現場警員使用戒具符合法令規定,執勤過程合宜,所以並沒有執法過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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