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力士」盜採砂石成癮!不到2個月又犯案 藉口「回家貼牆」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1名女子14日於立霧溪口北岸採集砂石,經岸巡隊巡邏發現當場逮捕,女子當場坦承採集砂石,並計劃以廂型車載運,岸巡人員磅秤砂石重量約600公斤,偵訊後完成筆錄移送花蓮地檢署。犯案女子去年12月即曾在花蓮溪口盜採砂石620公斤遭移送,相隔不到2個月再度犯案,藉口均為貼家中牆壁,背後動機啓人疑竇。

▲▼女子經岸巡隊巡邏當場逮捕,坦承採集砂石,並計劃以廂型車載運回家貼牆面。(圖/第一二岸巡隊提供)

▲▼女子經岸巡隊巡邏當場逮捕,坦承採集砂石,並計劃以廂型車載運回家貼牆面。(圖/第一二岸巡隊提供)

▲▼女子經岸巡隊巡邏當場逮捕,坦承採集砂石,並計劃以廂型車載運回家貼牆面。(圖/第一二岸巡隊提供)

東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隊司法小隊於14日下午於花蓮縣立霧溪口北岸巡邏時,發現花蓮立霧溪口北岸有一輛形跡可疑之黑色廂型車,疑似有民眾非法盜採砂石,立即至花蓮溪口北岸進行灘岸查察,發現砂石一批及女性嫌犯乙名,經盤查後確定該女子確盜採砂石,岸巡人員磅秤砂石重約600公斤,隨即對該民眾進行筆錄製作,後續將依竊盜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女子經岸巡隊巡邏當場逮捕,坦承採集砂石,並計劃以廂型車載運回家貼牆面。(圖/第一二岸巡隊提供)

在女子所屬廂型車內查獲約600公斤粉扁石。

據調查,此案與去年花蓮溪口查獲盜採砂石案的嫌犯為同一人,有關貼牆用為當事人的口述,但此行為已構成觸犯盜採砂石的要件,後續仍待檢察官釐清案情後移送法院,由法官判決相關刑責。

海巡調查人員同時表示,女子去年盜採乙案,已由花蓮地方檢察署完成簡易判決,依刑法320條竊盜罪起訴,該案目前在法院審理中,尚未判刑確定。

第一二岸巡隊表示,岸際砂石為國有財產,未經許可不得任意檢拾,另外民眾於岸際若發現任何不法情事,可透過海巡署「118」服務專線通報,海巡署將立即派員前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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