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外遇小三6年連生3個 正宮「零戰績」一看戶口氣炸

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經營貿易公司的鄒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仍沒有子女,於是自2010年9月開始與康姓女子發生婚外情,並認領兩人所生的3名子女;鄒妻直到2017年10月申請全戶的戶籍謄本時,才發現丈夫外遇,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新北地院一審依通姦罪判處鄒男5個月有期徒刑,另依相姦罪判處康女5個月有期徒刑,鄒妻不滿上訴,二審則被駁回,全案定讞。

▲▼母子,兒子,小孩,嬰兒。(圖/示意圖/pixabay)

▲康女在交往6年(2010年至2016年)期間替鄒男生下3名子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63歲的鄒男因為工作關係結識47歲的康女,雖然他已經結婚了,卻在2010年9月和2014年2月間和康女一起到台北知名飯店開房間,並於交往期間生下3名子女(其中有一對雙胞胎)。鄒妻2017年10月前往戶政機關申請全戶的戶籍謄本,驚覺戶口裡竟然憑空多出2男1女,這才發現丈夫早在2016年3月就偷偷認領小三的孩子們。

外遇的事情曝光後,鄒男與康女辯稱他們是以人工生殖的方式產子。但經檢方調查,醫院方面明確證實康女並非透過人工受孕生產,因此認定這一切都是他們的臆測,不足採信,雖然偽造文書、違反人工生殖法的部分查無證據不起訴,但妨害家庭的部分仍依法起訴。

▲▼孕婦,懷孕。(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鄒男與妻子結婚多年都生不出孩子。

由於鄒、康兩人事後皆自白犯罪,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兩人不僅不尊重自身,也不尊重與他人的婚姻關係,還以相姦、通姦的行為破壞家庭圓滿幸福,事發至今也未能取得鄒妻的諒解並達成和解,考量到雙方的教育程度、犯罪動機、目的以及手段等,加上他們已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尚可,一審分別依通姦罪、相姦罪各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

雖然鄒妻覺得判決結果過輕,不滿提出上訴,但二審法官覺得量刑妥當,最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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