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醫砍人兇嫌林姓技師150萬元交保  夫妻法院相擁而泣

▲成大醫院體外循環技術師林光宇殺人未遂案被南檢起訴移審法院,台南地院法官裁定150萬元交保,林妻辦妥手續後,與林相擁而泣。(圖/記者林悅攝)

▲成大醫院體外循環技術師林光宇殺人未遂案被南檢起訴移審法院,台南地院法官裁定150萬元交保,林妻辦妥手續後,與林相擁而泣。(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成醫體外循環技術師林光宇殺人未遂案偵結起訴,南檢表示林自稱遭陳姓護理師帶頭霸凌,事後仍有極大可能對同組組員施暴,有逃亡之虞,主張不應以具保代替羈押建請續押。法院5日考量被告犯後即自首坦承犯行,家庭支援系統完整,認無羈押必要性,故准150萬元交保候傳,林妻辦理交保後,夫妻2人相擁而泣。

南檢4日下午5時多發布新聞表示,成醫殺人案經承辦檢察官訊問被告、告訴人、證人,並調取相關資料,綜合全案事證,全案已偵結完畢。至於林光宇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一事,檢察官認為林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再加上法院裁定羈押林的一項理由是「有逃亡之虞」,而此逃亡原因仍存在,所以案子移審法院的同時,檢察官也將在法庭上表達意見,建議法院繼續羈押林光宇,以利案件能夠順利進行審理。

台南地檢署5日上午指出,被告林光宇刺向陳姓護理師7刀,分別是胸、腹及手部,加上林光宇本身就具有醫療專業,對人體重要器官分布不會不知道,且胸、腹都是人體易致命部位,殺人犯意明顯,故構成殺人未遂罪嫌而非傷害罪嫌。

起訴書說林光宇擔任成大醫院體循師已工作18年,與在同一醫院工作29年的陳姓護理師有職場糾紛,且林光宇主張陳姓護理師帶頭刁難,並引導組員及主管評價,使自己在工作團隊中遭排擠,9月28日上午8時45分許,林光宇欲請休假,請他帶的新進同事蓋章,此舉引起心臟外科主任羅傳堯不滿,將林叫來告知請假及職代規定,並同時要求林光宇換辦公室,並詢問他「要不要離職?」。

當上午9時許林光宇因情緒失控,返回辦公室取出蝴蝶刀,進入手術室行刺正要準備開刀前置作業陳姓護理師,在場的胡姓女醫師為阻止林光宇行兇,左手臂也遭砍傷。由於林光宇在行兇後,步行到開元派出所「投案」。檢方認為報案電話未告知是誰殺人,林此舉符合自首要件,但林涉及殺人未遂以及醫療法「對醫事人員以強暴,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等罪嫌,加上陳姓護理師也提告傷害,因此檢察官建請法院續押林光宇,不應以具保方式代替羈押。

▲成大醫院體外循環技術師林光宇殺人未遂案被南檢起訴移審法院,台南地院法官裁定150萬元交保,林妻辦妥手續後,與林相擁而泣。(圖/記者林悅攝)

▲林妻在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等人陪同下,在法院等候完成交保程序。

林移審台南地院,由刑八庭列股洪榮家法官(受命法官兼審判長)分受,於5日下午開庭訊問被告、聽取偵查檢察官及選任辯護人的意見後,認為被告雖然涉犯的是刑法殺人未遂罪,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但考量被告犯後即馬上投案自首,並坦承犯行,且其在台南有固定之居所、與父母、妻子及2名未成年之子女同住,家庭支援系統完整,認無羈押之必要性,故准予以新台幣15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於其位於台南市北區戶籍地,併諭知其應於每日上午10時至立人派出所報到,以確保其於審判中按時到庭。

此外,因被告前自認遭職場霸凌及工作壓力大,曾前往精神科就診,但因服藥後會引發注意力不集中,為避免影響醫院工作之專注度故而停藥,因此其目前情緒仍未完全穩定,故為避免其再犯傷及他人,法官當庭再諭知責付予其配偶,並命林不得進入成大醫院、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觸告訴人及成大同事,以避免其再犯。

▲成大醫院體外循環技術師林光宇殺人未遂案被南檢起訴移審法院,台南地院法官裁定150萬元交保,林妻辦妥手續後,與林相擁而泣。(圖/記者林悅攝)

▲林妻見到先生交保出來,上前給一個大大的擁抱。

林妻在律師及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等人陪同下,在法院完成交保程序,林嫌重獲自由,林情緒激動與妻子在法院相擁而泣,情景令人感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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