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錢藏海外」時代終結 陸反避稅兩大招台商無處逃

▲▼大陸《個人所得稅法》從1994年開始實施。(示意圖/CFP)

▲大陸《個人所得稅法》從1994年開始實施。(示意圖/CFP)

記者陳政錄/台北報導

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官網訊息顯示,從9月起,將與多個國家(地區)首次交換CRS資訊,「啟動全球大追稅」,除此之外,甫拍板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亦新增反避稅條款,可能讓過去習慣將金流移往香港等海外第三地的台商無處可逃,有被補繳大額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直指,富豪透過把錢藏海外,或取得外國護照逃避稅收的時代正在結束。

CRS(海外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資訊,將讓大陸稅務機關掌握個人境外收入情形,包含香港和澳門兩地,將在九月底之前,和大陸完成CRS下的第一次帳戶訊息自動交換,屆時如大陸稅務居民在香港購買大額保險等資轉轉移訊息,均將被大陸稅務部門掌握。

▲▼稅,逃漏稅。(圖/視覺中國CFP)

▲為防堵逃漏稅,大陸祭出兩大絕招。(圖/視覺中國CFP)

目前全球已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承諾實施CRS標準,據高鳴諮詢統計,有61個國家和地區的大陸稅務居民,金融帳戶訊息將交換回中國。

包含離岸避稅天堂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都在訊息交換之列。而還未加入CRS的美國,也不代表排斥此類稅務資訊交換,因為美國已早早啟動FATCA(肥咖法案),堪稱CRS的先行版本。

不只如此,大陸反避稅另一大招,就是剛拍版修正的個稅法,據《中國證券報》報導,個稅法新增的反避稅條款,將個人避稅行為也納入反避稅體系,稅務機關有權將不合理商業目的安排,或是認定居民將公司設立在無合理經營需要,且稅負明顯偏低的地區,可視為避稅行為,將對稅務居民進行調整補稅。

▲▼稅收,逃漏稅,財務金融罪。(圖/達志/示意圖)

▲大陸啟動全球大追稅和反避稅條款,將讓富豪無處可逃。(圖/達志/示意圖)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稅務主持會計師段士良日前就提醒,對台商來說,企業低報大陸薪資或社保費,或者透過搜集發票抵稅,也將越來越困難,勢必增加台商成本;對台幹個人而言,大陸個人稅改結合CRS後,台幹在大陸以外地區領取的薪資很有可能會被大陸稅局所掌握,建議台商應該對員工敘薪規劃重新檢視。

他進一步指出,對台商來說,個稅改革的殺手鐧可能是個人受控外國企業(個人CFC)及個人反避稅條文。對喜歡透過境外公司操作的台商而言,未來十分容易落入個稅修正草案中的大陸稅務居民,若同時受兩岸個人CFC(受控外國公司反避稅規定)夾殺,重複課稅恐高達40%。

富人避稅 國庫十年流失3千億

據新浪網報導,早在一個多月前,外媒便發布重大消息,新西蘭、澳洲各大商業銀行凍結了數千的賬戶,並要求確認開戶人是否屬於外國納稅人,其中也涉及到了大量的大陸稅務居民。

▼全球各地開始確認金融帳戶訊息 。(圖/Pixabay)

▲▼稅收,逃漏稅,稅務獎金,稅改 。(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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