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壓死一隻雞…「村霸」攔車痛砸 用手榴彈勒索800萬

▲▼車主壓死一隻雞,村霸拿手榴彈勒索180萬人民幣,判刑12年。(圖/翻攝自中新網)

▲車主壓死一隻雞,男子拿手榴彈勒索180萬人民幣,判刑12年。(圖/翻攝自中新網)

記者王致凱/綜合報導

大陸廣東省陸豐市男子陳金朝私藏軍火,擁槍自重橫行地方,2年前以「壓死一隻雞」為由,攔下開車路過車主,強行索賠18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07萬),還拿出手槍和手榴彈恫嚇被害人,造成一人暈厥。陳男之後又犯下多起類似案件,終於在2017年11間被警方開槍制伏。當地法院審理後,重判他12年徒刑。

根據法制網報導,廣東省陸豐市(隸屬汕尾市)人民法院查明,陳男在2015年至2017年間,於陸豐市湖東鎮下埔村一帶橫行鄉里、雄霸一方,欺壓無辜百姓,並多次犯案傷人。

2015年9月,陳男夥同友人持自制的斧頭,攔下一輛路過村口的計程車猛砸,並將乘客拖下車外毆打,之後又以「車子碾死一隻雞」為理由,強行向被害車主蔡某索賠180萬人民幣。過程中,陳男砸爛蔡某的iPhon手機,打碎車窗玻璃,拿刀刺破4個輪胎,並持仿製六四式手槍和手榴彈威嚇車主就範,造成對方財物損失,及車內一乘客暈厥。

2017年7月,陳金朝強行霸佔並破壞另一名陳姓被害人耕地,陳某帶領當地政府工作人員到場確認時,陳金朝騎摩托車阻撓,並用花鋤將陳某等人打傷。隔月,陸豐市政府水政支隊到陳金朝住處,制止他抽沙破壞行為時,陳金朝又拿出鞭炮、煙火攻擊執法人員,並破壞附近監視器設備。

同年11月,當地公安機關決定將陳金朝逮捕,陳男卻手持獵槍與警方對峙,並無視警方鳴槍而逃跑。辦案警員果斷開槍擊傷陳男,將他逮捕歸案。事後,警方在他住處搜出槍枝、手榴彈、子彈等軍火。

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陳金朝非法持有槍械、彈藥,又任意毀壞他人財物並毆打他人致傷,情節嚴重,又持槍械拒捕、妨害公務,為一名典型「村霸」,性質惡劣,應予以嚴懲,因此數罪併罰,判處他12年有期徒刑,所有槍枝和彈藥沒收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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