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涉踩「反洗錢」底線 央行8個月開4次罰單

▲▼大陸電子錢包很普遍,第三方支付平台也非常多,央行也謹防洗錢行為。(圖/CFP)

▲支付寶是大陸最普及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圖/CFP)

記者楊子萱/綜合報導

大陸央行營業管理部6日對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開出巨額罰單,原因是違反支付業務規定、違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同樣受罰的還有國付寶和聯動優勢,三者罰款分別是支付寶412萬(人民幣,同下)、國付寶4646萬和聯動優勢2640萬。

根據央行公告,支付寶因為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央行上海分行行政處以412萬元罰款。雖沒有詳細說明到底是違反什麼規定,但有業內人士透露,支付寶這次被處罰,可能是觸碰了反洗錢的某些底線。

該名人士說,央行對支付企業的反洗錢要求特別高。最基本的要求有兩個,第一是KYC(Know Your Customer),也就是第三方必須要求客戶實名制認證、有義務驗明客戶身份,並做到合同、協議等面簽;第二是及時發現並向央行匯報可疑交易,包括突發的大額交易、頻率過高的突發交易等。

▼大陸電子錢包很普遍,第三方支付平台也非常多,央行也謹防洗錢行為。(示意圖/CFP)

▼大陸電子錢包很普遍,第三方支付平台也非常多,央行也謹防洗錢行為。(圖/CFP)

舉例來說,如果有一家遊戲公司的客戶交易應該是小額並頻率穩定,但有天這個公司的賬戶裡突然出現大額或高頻的支付交易,那麼支付公司就應該要向央行匯報。如果應該發現卻沒有發現,或者發現了但沒有上報,那麼被央行發現後就會被罰。支付寶也可能是違反上述兩種情況的其中一項,所以才收到412萬的罰單。

值得注意的是,從年初到現在,支付寶已經被監管機構開罰了4次,總計493萬元。開罰原因包括客戶權益、產品宣傳、個人信息保護三大方面的違法行為,例如金融消費者知情權保障不充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保障不充分、在廣告和官方微博中有引人誤解的宣傳、處理完畢的投訴佔比計算不實、個人金融資訊收集不符合最少和使用不當等。

▲▼央行對支付寶、國付寶和聯動優勢的罰款公告。(圖/翻攝自新浪科技)

▲▼央行對支付寶(上圖)、國付寶(下圖)和聯動優勢的罰款公告。(圖/翻攝自新浪科技)

▲▼央行對支付寶(上圖)、國付寶(下圖)和聯動優勢的罰款公告。(圖/翻攝自新浪科技)

面對這次最大筆的412萬罰款,支付寶還沒有做出任何回應,但在4月涉及七項違法行為、被罰18萬的時候,支付寶曾表示,他們在第一時間啟動了逐項的改進計劃,各項改進措施也已經落實完畢,並得到了監管部門的認可。

至於第三方支付平台國付寶和聯動優勢的罰款,為何比支付寶多出10倍和6倍?據央行公告指出,兩者因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等8點法條,並且收到大量投訴,「社會影響惡劣」,因此開出高額罰單。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