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生活就跟我做!」美魔女成19歲兒洩慾工具…網狂酸:活該

▲強暴,性侵(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40歲的姜母被親兒當成洩慾工具,逼姦4次。(圖/黃克翔攝/替代照,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9歲姜姓男子自小被送到育幼院,未料3年前與當時40歲的母親重逢後,竟起了色心,自去年開始將母親當成洩慾工具,多次性侵。姜男落網後,向警方反咬是母親「引誘我的」,讓承辦員警不禁搖頭;如今全案曝光登上媒體版面,不僅引發熱議,還有許多網友抨擊受害母親,掀起正反論戰。

根據警方調查,姜男在小時候記憶很模糊時,雙親就已離異,且都不願意扶養他,因此將他送到育幼院安置。姜男在育幼院度過了16年的孤兒歲月後,開始獨立工作賺錢,未料這時母親才突然出現,向育幼院表示要接回兒子同住;原來,姜母因為沒有工作,想要依靠兒子奉養,所以將人接回新北市的租屋處後,一切生活開支便全靠兒子出外打工賺錢

為此,姜男去年年滿18歲時也未再繼續升學,而是選擇找了份全職工作支撐家計,但偏偏他正值血氣方剛、對性充滿好奇的年紀,眼看母親身材長相保養得宜,乍看年近28、29歲,且2人相處時間又非常短,因此不禁對這位「陌生媽媽」起了色心,開始以斷絕經濟來源當作要脅,並嗆聲「想繼續生活就跟我做!」,威逼對方發生性關係。

▲▼下雨,雨天,天氣,豪大雨,雷陣雨,梅雨,降雨,氣象,行人,親子,家長,小孩。(圖/記者李毓康攝)

▲姜男自小便未體會過親情的溫暖,如今時隔多年再度與母親同住,態度上也並不排斥。(圖/記者李毓康攝/替代照,非本文當事人)

姜母擔心生活過不下去,且兒子年輕力壯根本無從反抗,只好乖乖就範,被當洩慾工具強上4次。直到去年12月,姜母終於難以再忍受,崩潰向警方報案,而姜男得知東窗事發後,也開始四處躲藏,在警方屢傳不到的情況下淪為通緝犯。

今年5月,警方在街上巡邏時,發現姜男騎車身影,隨即將人攔下帶回偵訊。但姜男到案後,卻一口咬定的母親的問題,稱「都是她引誘我的」。他解釋,母親在家中經常穿著清涼的情趣洋裝,有時甚至會刻意露出胸部,問他「要不要摸摸看?」才會讓他受不了;由於雙方說法大相逕庭,警方訊後僅先將姜男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詳細案情仍有待後續釐清。

全案登上媒體版面後,有部分網友痛批姜男「噁心」、「誇張」,但更多人一面倒地在批評姜母:「他早就不是妳兒子」、「沒養過兒子,卻要兒子養妳,這麼划算的生意啊」、「害自己兒子前程毀了,罪有應得」、「可憐的孩子,16年來得不到親情」、「16歲才去領養回來,心態難道沒問題嗎」、「長輩有問題別怪小孩」、「活該,不值得同情」、「真不要臉」;不過,也有網友認為一碼歸一碼,不該檢討性侵受害者,甚至質疑事件真實性,因而引發論戰。

▼除了各大網路平面媒體外,PTT上網友也紛紛對這起案件發表看法。(圖/翻攝自PTT)

▲「想生活就跟我做!」美魔女成19歲兒洩慾工具…網狂酸:活該。(圖/翻攝自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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