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四外館副代表可政治任命 總數10人為限

▲外交部次長吳志中(圖/直播畫面)

記者張暐珩/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18日通過《駐外機構組織通則》修正草案,未來我國美國、日本、歐盟、WTO四個外交部駐外館處,副代表可政治任命,但總數上限為10人。外交部次長吳志中表示,此一修正是希望因應當前國際環境變化快速,要運用多元思維,用人必須更靈活彈性。

目前許多重要國家如美國、日本,外交部和總統可政治任命我駐外代表。未來為增設政務公使,在派有特任大使的外館,若員額有兩名副代表,其中一人可政治任命。目前美國、日本、歐盟、WTO代表團四個駐外館處中符合條件,但吳志中強調,總數以10人為限。有媒體質疑此修正為何不選在艱困國家,像是非洲、中南美洲等外館,吳強調,當地都有專業的常任外交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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