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爆:台大醫院器捐摘取過程疑似有問題

▲廖國棟爆台大器捐流程有嚴重問題。(圖/翻攝立院轉播系統)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20日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指稱,台大醫院的器官捐贈摘取過程疑似有問題,將不符合腦死的病患,利用注射降血壓藥物Phentolamine直到病患心臟停止,藉以向檢察官取得死亡證明,並以葉克膜維持器官新鮮度,以利器官捐贈,嚴重違反醫德。衛福部次長許銘能表示,20日下午會查察台大醫院。

廖國棟結束質詢後在媒體面前拿出民國89年,柯文哲掛名第一作者,與蔡璧如等人聯名在國際期刊「臨床移植(Clincial Transplantation)」發表名為使用葉克膜支撐的無心跳腹部器官捐贈的論文,文中明白寫著將不符合腦死標準的病患,納入為無心跳的捐贈者,引發醫學倫理爭議。

論文指出,台大醫院採用對病患注射2萬5000單位肝素及10毫克酚妥拉明,等病患心臟跳動停止後,取得心電圖紀錄做為病人死亡的法律依據,再利用葉克膜以低溫做血液體外循環,保持腎臟供血,用氣囊導入主動脈,阻斷葉克膜對心臟供血,在檢察官到場前,先縫合雙股骨手術創口,讓檢察官確認病患停止心跳並開立死亡證明。

論文所研討的四名病例,包括兩名未做腦死測試的病患,以及一位頭部受傷病患,腦部創傷與生存不相容但非腦死,另外還有一名男性頭部受傷病患,並未說明是否經腦死測試。

▼柯文哲爭議論文<使用葉克膜支撐的無心跳腹部器官捐贈>。(圖/記者賴映秀攝)

廖國棟指出,依據現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必須判定腦死後才能摘取器官,若是台大醫院真的為了使病患心臟不跳動,注射Phentolamine讓病患血壓下降直到心臟停止,再由不知情的檢察官宣判死亡取得法律上的死亡證明,同時為了避免血液進入心臟,將球囊置入主動脈,如此簡直不擇手段,也是醫學倫理上非常大的瑕疵。

衛生福利部長蔣丙煌回應,聽到這樣的說法,必需要先了解一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與醫學論理,也會派員至台大醫院確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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