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案 監委:陳肇敏疑有主導偵審方向之嫌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18年前,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謝姓女童性侵命案,士兵江國慶背罪枉死,但另一名曾自白是兇手的士兵許榮洲,最高法院今年3月也已判決無罪。不過監察委員10日公布調查報告,發現當時空軍總部主管陳肇敏向審理江國慶案的法官施壓,違背正當法律程序,「陳肇敏疑有主導偵審方向之嫌。」

▲曾自白是兇手的士兵許榮洲今年三月已被判無罪。(圖/東森新聞提供)

監察院通過「國防部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許榮洲恐涉及其他刑案,及軍、警、檢各機關偵查有無善盡調查能事等情乙案」的調查報告,今天上午由監委馬以工、沈美真與楊美鈴召開記者會。

監委調查期間,曾請國防部拿出原卷,發現了8張小紙條,都是陳肇敏親筆寫的,當時陳肇敏已知道許榮洲的自白犯案,非但漠視對於許榮洲不利的證據,還又約了軍方政三的人面談,並干預更審軍事審判庭的審判等,造成軍方無法獨立審判,因此監委認定陳肇敏有主導偵審方向之嫌,軍方在此案有怠惰與刻意的嫌疑。

根據監委的調查報告,民國86年5月許榮洲在台中大中保齡球館犯案被捕時,就坦承殺害謝姓女童,起初軍方積極追查,要求許兵現場模擬,卻在5月20日,江國慶委任律師申請調閱許榮洲筆錄與DNA鑑定時,被空軍總部主管指示拒絕,最後於8月13日槍決江國慶,但當時許榮洲的測謊報告還未出爐。

許榮洲曾自白自己才是謝姓女童案的兇手,楊美鈴指出,當時軍方應做3件事情或許可挽回江國慶的生命,但卻沒有做,包括當時的公訴檢察官、初審和更審的審判長都有要求將江國慶審判暫緩,等到許榮洲案查清後再進行,卻沒被允許;再者,江國慶委任律師曾要求調閱DNA和驗血比對,也沒被受理;主審法官要求再驗血掌紋,卻被認為沒有必要,一切對許榮洲不利的證據都遭漠視。

曾擔任律師的沈美真也說,若在普通法院,要是知道有另一方正在審判相關案件,一定會停止審判,雖然現在軍事判決已經移到普通法院,「但由於此案已超過彈劾的10年時效,監察院無法彈劾空軍總部,但相信能夠發揮相當的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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