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佳富殺害胞妹醃頭案 一審躲過死刑判無期

▲殺害胞妹醃頭顱,陳佳富一審躲過死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發生在去年3月間的嘉義醃頭命案,嫌犯陳佳富涉嫌殺害胞妹陳婉婷詐領保險金,檢察官求處死刑,嘉義地方法院30日一審宣判,判處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陳婉婷遭殺害、醃頭棄屍案一度震驚社會,她的二哥陳佳富被依殺人、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嘉義地院今天宣判;陳佳富聆判後向辯護律師廖道成表示「無法接受」。

嘉義地院表示,陳佳富犯1個殺人罪、1個損壞屍體罪、1個詐欺取財既遂罪、3個詐欺取財未遂罪;其中殺人罪部分,法官認為陳嫌為後續生活所需構思殺人計畫,因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綜合以上各罪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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