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孫正華丈夫苗華斌外遇 法院判須認私生女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名模孫正華的丈夫,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因為不認和劉韋欣(如下圖資料照片,東森新聞提供)外遇所生的女兒,因而被劉提出強制認領告訴。台北地院在29日宣判,苗華斌除了應該要認親生女兒外,還必須支付劉女新台幣46萬餘元,且女兒20歲之前,苗每個月得負責3萬的扶養費。

本案起因於苗華斌和孫正華結婚後,苗遭媒體爆料和劉韋欣外遇還生了女兒,孫正華因此控告苗、劉通姦。苗華斌承認曾跟劉韋欣通姦10次後,孫正華即對他撤告;劉韋欣則在一審時遭依通姦罪判處6個月徒刑,現在台灣高等法院仍在審理。

▼苗華斌、孫正華夫婦。(圖/資料照片/東森新聞提供)

由於苗華斌不認與劉韋欣所生的女兒,劉提出強制認領告訴,按照調查局DNA鑑定報告顯示,苗華斌99.99%是孩子的親生父親。

判決結果出爐後,劉韋欣說尊重法律的判決;苗華斌委任律師則表示,等收到判決書才會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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