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帶女友9歲子跳河雙亡 害年邁母賠錢

東森新聞記者呂儀君、楊凱/新北市報導

兒子犯的錯,母親要負責!新北市五股蔡姓男子因為經商失敗心情不好,竟然抱著劉姓女友的9歲兒子跳河陪葬,2人雙雙溺斃。檢方依照《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補償劉女71萬元,並轉向蔡母求償,板橋地院判決蔡母敗訴。

13年前,41歲的蔡庭中經商失敗,他一時想不開到關渡大橋跳河自殺,還帶著劉姓女友的9歲兒子陪葬。士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基於蔡殺害劉女兒子,劉女為犯罪被害人家屬,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核准71萬多元給劉女。

士林地檢署去年向蔡庭中死後唯一繼承人、他的母親蔡朝西提訟求償;法院開庭時蔡母未出庭,法官基於已有合法傳喚,依法判決。對於兒子犯的錯卻由媽媽來扛,蔡母孫女無奈表示,「她已經很老了,又生病、沒有工作。」

全案還可以上訴,檢方則表示,考慮到蔡媽媽的生活狀況,如果沒有財產賠償,將發債權憑證暫時結案,等查到資產再扣押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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