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李李仁偽造巴氏量表申請外傭案偵結,士林地檢署考量他是同案40多名被告中,唯一坦承犯行者,甚至有悔意,因此再度緩起訴處分,但必須在8個月內繳交公益金60萬元。
李李仁在前年幫岳母和母親請外籍看護,因不符合資格,於是透過不法人力仲介集團,偽造病歷與巴氏量表順利申請外傭成功。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起訴全案44名僱主和業者,因只有李認罪,所以法官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不料,高檢署認為待遇不同,於是撤銷發回續查。
士林地檢署重新調查,除了認為李李仁無前科,由於長期缺乏照護人手,一時失慮才會違法,而且還是全案唯一認罪者,並已停止僱請外傭,因此仍處分緩起訴,但提高公益金到60萬元。
對此,評面媒體報導,李李仁表示至今尚未收到判決書,但感謝法官體諒,尊重判決,強調今後會更小心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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