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私法規範的總和。
民法調整的主體是平等的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民法所調整的內容則是人身關係(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和財產關係(包括物權、債權等)。私法有時候作為民法的同義詞,有時候又作為民法的上位概念而使用,一般認為,民法是私法的核心部分。(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2023年開始《民法》規定的成年年齡從原本的20歲下修至18歲,只要年滿18歲以上已具行為能力,就可以獨立行使過去有年齡限制的事。譬如購買手機、開戶、辦信用卡等,而也同時具備獨立租房、買房的權利,另外在不動產方面也能起到節稅作用,稅負最少差4倍。詳全文>>
從今年元月1日起,《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許多過去有年齡限制的行為與權利都隨之開放,一卡通公司今(4)日宣布,即日起同步開放18歲以上成年民眾自主完成註冊一卡通MONEY電子支付帳戶。詳全文>>
從今年元月1日起,《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國內大專校院在學生幾乎都是年滿18歲的成年人,已經有多所國立大學表示,配合民法修改規定,新制上路後,學生成績單不再寄送到家中,過去需要家長簽名同意的休退學申請文件,也只有少數未滿18歲的學生需經家長同意。詳全文>>
雖然此次18歲公民權的修憲複決案公投未達同意門檻,不過《民法》已修正,成年法定年齡將從20歲調降至18歲,2023年起上路。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指出,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將影響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受扶養親屬的免稅額以及遺產稅的扣除額等3大稅目。詳全文>>
司法改革之《國民法官法》新制,即將於明年一月一日開始施行;此於廣大百姓的司法人權有相當影響。爰以從事司法實務在朝、在野工作已歷半世紀之體驗,茲於新制上路前夕乃再有所省思。詳全文>>
曾姓男子在父親生前多次咒罵父親「要把你氣死」、「早點去死」、「你死了財產都是我的」,父親生病也不帶他去看醫生,大罵父親早點死,法官認為已經屬於「有重大之侮辱」,所以判定曾姓男子喪失繼承權,因此他無法繼承父親過世後留下來的任何遺產,甚至連特留分也沒有。詳全文>>
房東將房子出租給房客,合約到期時若要續租,通常會重新簽訂租約,但有時房東、房客太熟了,便省略重新簽約的動作。律師勸,若租賃關係變成「不定期租約」,恐怕會導致未來房客霸著房子不退租,建議房東千萬不能因為雙方熟稔就省略簽約,否則後果得不償失。詳全文>>
房東帶看也要付費?有民眾在「爆料公社」上發文指出,自己想租屋約房東看屋,沒想到房東竟然要求先匯100元,若簽約就退還,沒簽約的話則不退,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對此,律師表示,該房東的行為已經違法,但最好的辦法,還是不要去看這個房東的房子。詳全文>>
林志穎22日駕駛特斯拉時發生車禍,在事發當下被好心人從車內拉出,撿回一命,不過如果知道法律規定,應該就不會貿然去救路邊落難的人。那麼以後看到有人遇難,該不該救,請別去思考法律問題,因為想完以後,你肯定會掉頭就走。可是,這個社會需要的,並不是掉頭就走,而是那份人類高貴品質的互助良善。詳全文>>
1名紡織業女董事長在逛藥妝店時,踩到打翻的洗髮精滑倒,右肩重摔導致旋轉肌腱破裂,需靠手術縫補修復,女董控告業者求償,業者拿出監視器畫面喊冤,是女董經過3分鐘前,1名黑色緊身褲女撞倒洗髮精,瓶身落地流出液體害的,與店家無關。但台中地院審理後,仍判業者須賠償女董42萬多元。詳全文>>
銀行是否要盡到催收、告知義務?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陳彥希律師表示,銀行的告知義務通常是指,銀行要凍結存戶之前或執行當下要告知存戶,但如果存戶在被告知後,移走帳戶裡的資金,銀行恐怕將承受無法追討資金的後果;因此,發出催收通知,對銀行來說難以拿捏。詳全文>>
前大法官、《民法》權威王澤鑑住處驚傳遭竊,16日深夜,王澤鑑聽到窗戶傳來敲擊聲,起身查看發現,玻璃外站著年輕人,正是過去曾到家中幫傭的婦人兒子,王報警逮人的同時,想起去年9月家中曾遭宵小,損失財物約30萬元,但嫌犯只坦承本月初也曾試圖闖入但失敗,全案正由檢警偵辦中。詳全文>>
老師辱罵學生,學生或家長可以求償嗎?若能證明小孩被師長辱罵所造成的精神壓力,會對父母教育的過程中帶來額外的負擔,若發生類似的情況,或許就可以適用《民法》第195條第3項規定,請求賠償。詳全文>>
法律從來就不是拿來保障好人的,它不能保障你婚姻幸福,也不能保障你不被捅刀,不被性侵,不被酒醉駕駛撞上,不被詐騙集團騙走畢生積蓄,它只是拿來告知罪犯所犯的錯誤,以及讓受害人得到金錢賠償而己,而這些賠償,即使再多也都彌補不了受害人的即將帶著一輩子的傷痛。司法不能,私法也不能。詳全文>>
凶宅在出售之前,得需誠實告知,否則除了民事求償外,可能還有構成刑法詐欺罪的疑慮。然而,有名網友詢問:「在多年後才得知入手的房子是凶宅,還能向當初的賣方求償嗎?」對此,律師給出精闢解說。詳全文>>
名嘴陳敏鳳2015年1月間撰文,影射時任總統的馬英九收受2億元政治獻金,遭馬英九起訴求償,最後法院判決陳敏鳳須賠償60萬元並登報道歉。對登報道歉部分陳敏鳳聲請大法官解釋。大法官25日做出判決,宣告強制被告刊登道歉啟事的作法違憲。 詳全文>>
春節即將來臨,闔家團圓重頭戲不外乎領紅包,不少小朋友因此增添零用錢,但也有小朋友收到紅包後,馬上就交給爸媽「保管」,看似理所當然的行為,其實隱藏法律眉角唷!《行動法庭》邀請律師陳憲政、理財專家邱敏寬、臨床心理師周庭筠探討父母代管小孩紅包合法嗎?詳全文>>
藝人羅霈穎在2020年在家中猝逝,終生不婚不生的她留下4億遺產,原本由高齡94歲母親繼承,不過這筆遺產目前改由二哥繼承,引發民眾討論生前遺囑議題。《行動法庭》邀請律師蘇家宏探討生前如何立有效遺囑?遺產稅怎麼算?詳全文>>
日本2022年也將迎來新制,修正民法4月將正式上路,而這也是日本睽違140年首度將民法中的成年年齡下修,屆時只要是年滿18歲的民眾,不論是辦卡或是貸款都不再需要監護人同意,不過喝酒與抽菸仍然維持原先的20歲門檻。事實上,台灣先前也已三讀通過修正部分民法條文,同樣將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新制預計2023年元旦起實施。詳全文>>
今年的11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出現了一個讓許多人驚嚇的判決,判決字號是109年度原訴字第41號。這個判決直接否定「配偶權」的存在,認為如果配偶有外遇行為,不能主張「配偶權」被侵害,而請求損害賠償。但這並不代表自此法院已認定外遇無須負賠償責任喔!詳全文>>
一樣是公務員,但司法官在法律責任上卻享有一般公務員所無的免責特權。當司法官違法犯職務上之罪,經起訴證明判刑且須判刑確定後,才能依《國賠法》第13條請求司法機關來賠償,司法官「個人」完全不用負任何法律上侵權賠償責任。詳全文>>
長輩生前贈與部分繼承人財產,這贈與財產可以計入遺產嗎?建議可以找專業律師諮詢,要釐清遺產相關問題,先以專業法律角度將相關問題逐一分析評估,減少紛爭,也避免權利受損。詳全文>>
王力宏與前妻李靚蕾婚變後,爆出一系列大瓜讓鄉民沸騰,王力宏發布過戶4億元豪宅「吾疆」之後再登上熱搜版面。律師提醒,從新聞中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尤其是離婚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民眾要自行行使之權利,須在法定時間內請求,否則他方可以主張時效抗辯。詳全文>>
近來地價飆漲,很多人都想投資土地,而土地看似比房屋簡單,其實也藏有貓膩在其中,台南就有位民眾利用法拍買了土地,卻發現該地是受環保局公告的土壤汙染控制場址,花大錢整治才能解除列管,律師則建議民眾可利用《民法》主張撤銷買賣,以免花錢受罪。詳全文>>
藝人大S與汪小菲正式宣布離婚,對外表示已經和平分手,未來將繼續以父母、朋友的身分相處,並共同扶養孩子,給予孩子全部的愛與陪伴。兩岸婚姻,因為國情與法律不同,配偶如果真的鬧翻,將會發生哪些難解的法律爭訟呢?詳全文>>
1名桃園網友po文表示,在中壢賞屋2年左右,終於下定決心買房,卻因1500萬元與議價後的1498萬元這2萬元差價,不願作假刊登1500萬元的實登,最終建商乾脆不賣,專家看完網友留言痛批風向偏「賣方市場」不正常,且實登造假恐觸犯《刑法》,民眾千萬不可如此操作。詳全文>>
汽機車屬於動產,只要雙方合意且有交付就會發生所有權的變更,過戶登記只是便利行政機關管理的手段,實際上登記名義人並不等同於所有權人。依《民法》規定,過戶登記並非車輛所有權移轉的要件,但沒過戶卻還是可能會對雙方產生許多麻煩。詳全文>>
新聞報導有數名網紅、女明星、女性政治人物的臉部被有心人士利用Deepfake技術移花接木到色情影片女優身上,此類經AI後製的色情影片並在通訊軟體群組中公開販售。本案受害之立法委員表示除將對加害人告到底以外,也因為任何人都可能成為AI換臉被害人而名譽嚴重受損,主張對於AI換臉另訂法令管制。詳全文>>
「數位性暴力」是一種恐怖的犯罪型態,最基本款,就是經過對方同意,拍攝兩人的性愛影片、照片,或者是沒經過對方同意,偷拍兩人的私密紀錄。總之,當兩人分手以後,這些影片、照片就會莫名其妙、不知為何,流傳到網路上。通常男性的臉或特徵會完全遮蔽,只留下女生可以辨認出來的臉。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