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姓女士官因過重,年度體檢表(BMI)值超過標準不符留營標準,林姓人事官幫忙變造體檢表,2人雙雙被送辦。(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陸軍桃園楊梅某部隊服役的廖姓女士官,因年度體檢體格指標值(BMI)值超標,不符留營標準,同僚林姓人事官幫忙協助變造體檢表,將紅字改為綠字,讓廖姓女士官陳報審核獲得留營,事後被戳穿雙雙被送辦,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偽造文書罪嫌將2人起訴;桃園地院開庭時,2人均認罪並先後說明原因,其中廖女因家境清寒,須負擔家計為由,林男辯稱因上級希望留營人數越多越好才出此下策,法官諭知改為簡式審判程序將於日內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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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調查,269旅(雄獅部隊)28歲的廖姓女士官與26歲的林姓人事官,2人均為陸軍桃園市某部隊同僚關係,廖女於2023年度體檢體格指標值(BMI)值超標,不符合留營標準,林姓人事官獲悉後鏡協助變造公文書之犯意,由林姓人事官於去年3月28日下午3時許,在部隊以手寫紙條浮貼方式,將廖女個人年度體格分類檢查表「異常項目:BMI」欄位之複檢結果更改為複檢合格之數據(即BMI:25.26),將體檢表翻印後將變造後體格分類檢查表影本交還廖女。
廖女再持不實體格分類檢查表影本向部隊人事科上級行使,順利取得志願留營3年之資格,但事後仍遭部隊發現有異,將全案移送桃園憲兵隊偵辦;桃園地檢署複訊時,廖、林2人均坦承犯行,檢方認為廖、林2人犯行足堪認定,依陸海空軍刑法之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嫌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訊問被告2人變造數據原因,廖女坦承,因部隊要求先繳志願留營資料,明知自己體重過重不合格,為能申請繼續留營將不合格體檢資料交給林姓人事官,請其幫忙上呈長官爭取繼續留營,主因自己需負擔家中經濟。
廖女還說,擔任士官月薪約5萬5000元左右,每月需繳2萬償還父親代墊大學學費外,還需支付家中開銷,另有有1弟1妹就學中,因母親身體狀況不佳,只能趁休假回家照顧,若無法繼續留營就面臨退伍,她想幫助家計才希望能繼續留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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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則聲稱,為配合長官要求繳交資料,若廖女體檢結果不合格將無法繼續留營,單位主管希望留營的人數越多越好,針對BMI值不合格部分,看看是否能有更改條件,為免廖女因體檢不合格必須辦退,才會幫忙變造資料等語;其辯護人亦向法官求情,被告2人均深刻悔改,在部隊內部已受懲處,請法官考量2人沒有前科紀錄,盼能從輕量刑、給予緩刑機會。
廖、林也向法官表述,希望能以勞動服務或捐款方式獲得緩刑機會,請求法官給予自新機會,保證不會再犯;法官則諭知辯論終結,將於日內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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