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邱中岳/台北報導
家住台北的一對新婚夫妻,今年4月3日在北市中山區長春國賓影城看電影時,遭到一位外國人挑釁,雙方看電影時在戲院內發生肢體衝突,外國人不斷口出fxxking字眼辱罵,同行台灣女伴還居間向他們解釋「歐洲文化跟我們不一樣」該夫妻不甘遭外國人欺負,妻子L女拿手機蒐證,結果外國人直接搶走她手機並扯斷手機殼,兩人無奈報警求助,並提告外國人毀損、恐嚇等罪,當時轄區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依規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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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該案件到9月初竟然石沉大海毫無訊息!報案人L女迄今未獲檢警進一傳喚,關心案件進度的她,9月初致電當初報案的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詢問,未料警方答案讓她傻眼,原來她4月初提告動手拉扯、辱罵她的外國人,迄今仍未到警局製作筆錄「原來警員跟本沒抄對方資料,跟我說不知道怎麼找他」。
接電話警員回覆L女,受理L女報案後,警方未當場紀錄動手外國人身分資料、聯絡方式,僅抄錄與外國人同行台籍女友的聯絡方式,和登記在女友名下的外國人在台手機,至於當初該所警員到場蒐證的密錄器畫面,警員回覆被害人「早就刪除未保存」投訴人質疑警方跟本就是變相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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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女氣到不敢置信,她沒想到與先生看電影,無端遇外國人挑釁恐嚇,動手拉扯她手機吊掛殼斷裂,她緊張無助才會打110求助,轄區2名警員到場也開密錄器蒐證,警察要求L女夫妻倆提供身分證件抄錄查驗,他們也全程配合,警方現場處理過程長達半小時,怎麼會想到「警方沒紀錄外國人資料!」。
報案事隔5個多月迄今,長春所警方受理他們提告案件後,就把案件擱置,不僅現場蒐證密錄器已刪除,連被告外國人基本資料都沒抄,警方僅抄錄外國人台籍女友資料,但事後警方要追查涉案外籍人士詢問該女,該名女子僅回答警方「雙方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之後就沒聯絡」外籍人士所留手機也是該女幫忙申辦。
L女20日下午6時許,打電話至北市警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追蹤提告案件進度,但因為當時承辦的蔡姓警員已經下班,值班警員接電話後回覆,「因不是承辦案件的警員,所以對案件內容及進度不了解,會轉知承辦人聯絡說明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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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女對於自己半年前與先生看電影、卻遭外國人辱罵拉扯手機,報警求助提告討公道,日前才發現中山警方受理她報案,卻根本連涉案人基本資料都沒抄錄,事發後迄今也沒有任何調查約談紀錄,L女21日向中山警分局督察組及市議員林亮君服務處正式提出檢舉陳情。
對此中山分局表示,坦承該所警員在案件處理上有疏失,將會進行懲處。另外偵查隊也將對外國人留下手機向電信業者查詢門號主人,並將其約談到案以釐清動手外國人行蹤,22日也會建議L女對涉案外國人女友提告,警方也會傳喚該名台女以釐清外國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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