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離婚夫妻財產怎麼分 律師曝:台美法院考量大不同

▲李靚蕾2月就「摘掉婚戒」早曝婚變王力宏!聚會林依晨、青峰洩端倪。(圖/翻攝自微博/李靚蕾)

▲王力宏證實和李靚蕾決定分開生活,外界好奇2人離婚後的財產分配。(圖/翻攝自微博/李靚蕾)

記者劉昌松、黃哲民/台北報導

藝人王力宏15日證實和結婚8年的妻子李靚蕾離婚,且「已提出申請」,網媒傳出王力宏身家高達30億元,離婚後的財產分配成為另一焦點,律師陳豐年指出,如果要上美國法院進行訴訟的話,不見得能和在台灣一樣,由夫妻雙方平分婚後財產差額,以紐約州為例,法官可能會根據「衡平分配法則」,審酌雙方對家庭貢獻度等因素,大幅調整財產分配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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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黃瑋如表示,台灣的夫妻如果決定要離婚,卻無法透過協議或調解達成財產分配問題,按照台灣《民法》親屬篇等相關法規,法院會在法定財產制架構下,先以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負債,之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黃瑋如解釋,這種分配方式,並不會將夫或妻婚前就有的財產或是無償取得的財產列入計算,也就是一般人常聽到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丈夫在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剩餘100萬元,妻子的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剩餘50萬元,2人的剩餘財產差額就是50萬元,此時剩餘財產較少的妻,可以再向夫請求差額的半數,也就是25萬元。

但台灣的法律在美國並不適用,擁有美國紐約州律師執照的律師陳豐年指出,美國各州法律規定各有不同,以紐約州為例,雖然夫妻離婚時的財產分配,原則上也是要先計算出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之後就由法官根據雙方對家庭的貢獻度,各自健康狀況是否有比較需要經濟支援,有沒有扶養小孩,雙方職業薪資水準等。

陳豐年表示,這種財產分配方式,是依據紐約州衡平分配法(NY Equitable Distribution Law),讓紐約州的法官對離婚事件的財產分配擁有很大的決定權,假設同前述例子,夫妻剩餘財產差額50萬元,在美國很可能出現其中一方被裁定只能拿到10萬元的結果,和台灣的家事案件審判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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