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因位於老舊大樓,限制員工使用瞬間高電量的電器,一名外包商派駐北院2年的張姓男工友,自備微波爐放在法官辦公室,讓大家使用,因被查獲違規後,對微波爐來源說詞反覆,遭包商解雇,北院40名法官得知後,為這名工作認真且用心的工友感到不捨,發起連署為工友請命,北院也提醒包商注意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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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10日為此事發新聞稿指出,這名工友並非法院開除,而是包商解雇,北院解釋,因為院本部所在的司法新廈,建築老舊,且機關人員眾多,為維持用電安全,避免瞬間用電量過大,造成跳電或電線走火等意外,十餘年來不准私自攜帶使用微波爐、烤箱、電鍋、電磁爐、電湯匙等瞬間高用電量之炊具,北院另提供蒸飯箱供加熱食物。
9月初,由包商派駐北院的張姓工友被查獲,私自在他負責清潔、遞送公文的法官辦公室內放置微波爐,因張姓工友遭查獲後,對微波爐來源和用途說詞反覆,北院認為張姓工友已經破壞信用基礎,無法把遞送公文等工作交代給他,通知包商依勞動契約適當處理。
北院澄清,張姓工友是被外包商解雇,並非北院開除,但「由於張姓工作人員派駐北院2年多,工作表現一值受到法官青睞與肯定,法官對於張姓工作人員之違規行為如何處置甚為關心,連署院長,希望本院能提醒承包商就張姓工作人員之處置應符合正當程序及比例原則,本院已轉知承包商應遵守《勞基法》,給予張姓員工公平及適當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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