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局破獲洪姓姊弟檔勾結境外詐團,透過二類電信轉接詐騙電話侵害台灣民眾。(圖/記者張君豪翻攝、下同)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分析165反詐騙資料庫,發現從2025年7月起,陸續出現以「誤設微信帳號升級服務(代理購結匯),若未解除將自動扣繳年費」為話術詐騙案件。加上中國微信通訊軟體在同年6月爆發大規模用戶資料外洩,台警研判該公司外洩個資流入詐團所用,部分台灣被害人接獲「未顯示號碼」來電後,誤信提供信用卡正反面照片及OTP動態密碼而遭盜刷,甚至引導使用ATM騙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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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過濾被害民眾被騙歷程發現,詐團為規避台灣四大電信商針對境外電話一律提供警告廣播,透過位於新北三重的二類電信商「台傳科技有限公司」轉接,查出東南亞詐團透過李姓仲介商(30歲)以每天單一門號4千元代價承租30門號供境外詐團轉接使用,統計境外詐團豪擲2160萬元透過台傳承租轉接門號半年,洪姓姊弟檔則與仲介商7-3分帳,如此境外詐騙電話就可改成未顯示門號的境內電話,規避台灣電信商及Who’s call防詐軟體的過濾,長驅直入詐騙台灣民眾。
刑事局偵七大隊第一隊隊長王濟說明:詐團藉此手法將境外網路電話(VoIP)轉置為國內市話號碼,對外顯示為「隱藏號碼」,不僅規避境外門號攔阻機制,也降低遭通報停話的風險,形同成為境外詐騙電話進入國內的中繼節點,顯著提高詐騙成功率。
刑事局將本案報請新北地檢署恩股檢察官指揮偵辦,在去年8月至11月間發動多波查緝行動,共查獲洪姓姊弟檔在內等5名犯嫌到案,並查扣網路電話交換機、網路閘道器、手機、存摺等相關證物。警方清查,被害人共計18人,財損合計新台幣355萬元,其中單一案件最高財損為150萬元,被害人為任職保險業女子(5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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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訊後依刑法加重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警方並指出,微信通訊軟體未於台灣落地納管,民眾難以即時向官方管道查證,使用時應提高警覺;同時也呼籲二類電信業者落實法規遵循,避免電信服務遭詐團利用,政府應全面清查納管二類電信商,避免淪為灰色產業、詐團詐騙電話騷掃民眾的犯罪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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