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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協昌

憲法法庭裁定駁回不附理由 法界罵翻

對於憲法頗有專研東吳大學法研所教授李念祖投書指出,憲法法庭1年受理數以千計的案件,只有不到2%的案件可獲得受理做成實體裁判,而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卻不附理由,這與所有訴訟法規定法庭裁判應附理由的要求相違背,憲法法庭乃是憲法訴訟的終審,裁判駁回沒有不給理由的道理。

書評/謝協昌律師:北市府打劫 無從救濟的粗暴搶劫

《都是巨蛋惹的禍》以臺北小巨蛋案例作出發,凸顯公私協力案件適用公法或私法之灰色地帶。臺北小巨蛋之問題不僅是單一個案,亦如今日之臺北大巨蛋案,實與人民權益息息相關,我們可藉由此書加以監督國家機關,並再次檢視臺北小巨蛋強制接管之合法性。

台數科再度登報抹黑 東森新聞雲反擊!提告加重誹謗

東森電視交易案,日前台數科技集團登報指控東森新聞雲股份有限公司報導作假,竟不理會已有妨害名譽事實,26日又以半版方式刊登不實廣告。對此,東森新聞雲委任律師謝協昌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加重誹謗。謝協昌表示,台數科一而在再而三毀損東森新聞雲,除了表示遺憾外,也針對此部分提出告訴,以捍衛名譽。

王令麟委任律師:亞太固網掏空案沒有「漏審」問題

據媒體報導,高等法院認為,台北地方法院在審理力霸案時,「漏審」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掏空亞太固網案,發文要求北院補充判決。但王令麟委任律師謝協昌26日強調,從起訴書內容來看,王令麟並不在檢方認定的犯罪行為人之列,因此並無漏未判決(漏審)的問題。

亞太固網掏空案查扣12億 律師:應全數發還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亞太固網掏空案時,所查扣的12億餘元,台北地方法院在民國102年9月裁准發還,引發外界質疑。王令麟委任律師謝協昌26日表示,12億餘元並不在高等法院判定的犯罪所得內,且所有人為東森得易購、美瀚、東森國際等3家公司,並非王令麟所有,當然應該發還。

王令麟委任律師:王令麟非亞太固網案當事人 入監服刑很荒謬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今天因為亞太固網案入監服刑,王令麟委任律師謝協昌1日表示,此案件許多內容與事實諸多不符,其中,亞太固網與凱雷集團就亞太固網Cable Modem業務買賣交易案,王令麟只是居間協調者,並非交易的當事人,更無從中獲取任何利益,所謂賤售亞太固網Cable Modem業務,十分荒謬。

人權戕害/得易科於數罪併罰後不得易科   缺法源依據

當易科罰金的罪與不得易科罰金的罪加總在一起時,實務上所採取的是不得易科罰金,完全沒有法源依據,僅是『沿習以往的作業方式』,此舉頗受外界爭議,對於人權的保障也值得檢討與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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