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9日三讀修正《自來水法》,新增節約用水章節,明訂在國內銷售未具省水標章的用水設備、衛生設備或其他設備等11項產品,可處新台幣4萬元至2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2016-04-19 10:34節水全面啟動,行政院會16日通過《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限制市面上只能販售符合節水標準的省水器材,還通過了《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讓耗水費的開徵有了基礎,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實施。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會後轉述,院長毛治國指出,高用水用戶可以用科技或其他方式達到節水目的,一般用戶則要調整其用水習慣達成。
2015-04-16 12:43行政院會16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啟動全面節水!發言人孫立群會後轉述,院長毛治國表示,修法的精神是希望從用水習慣調整民生用水,器材方面也要達到節水標準,不符合的就不能販售,「現在要修法強制。」
2015-04-16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