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思琪》李國華身上有肉芽 檢方勘驗陳星體徵卻沒有

▲補教名師陳星。(圖/翻攝自中天新聞)

▲補教名師陳星。(圖/翻攝自中天新聞)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才女作家林奕含在生前曾闡述《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的男主角「李國華」是以一位「我所認識的老師」為原型,外界全將「狼師李國華」的矛頭指向陳星,案經100多天的調查,遭指控涉嫌誘姦的補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獲不起訴處分。由於描述狼師身體有肉芽,南檢勘驗陳星身上的特徵,結果是「與書描述不相符」。

南檢今日召開記者會時表示,曾依照林奕含著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勘驗被告身體特徵,但陳星本人身上特徵與書中描述不相符,並沒有肉芽。另一個不起訴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林奕含的閨密作證時表示,林女曾說她真的很喜歡被告,知道2人交往,也知道曾發生過性行為,從來沒有說過遭性侵害。

▼林奕含案偵結,南檢召開記者會說明 。(圖/記者林悅攝)

▲▼林奕含案偵結,南檢召開記者會說明          。(圖/記者林悅攝)

另外,檢方指出,林女有長期偏頭痛及憂鬱症等病症,嗣因自臺北醫學院休學,及希望成為作家之志趣、與補習班國文老師陷於戀情等事未獲其父母認同,而與其父母關係緊張,並於前一日因與其父母發生衝突後服藥過量,始經送急診治療並嗣收住於精神部病房,而該次住院病歷全部資料,亦未提及林女有遭性侵害之相關內容。

由於林女家屬經檢察官多次傳喚到庭並詢問是否對提出告訴,家屬均表明不願提出告訴,至於林女生前個人資料,經承辦檢察官多次請求家屬提供,但家屬都表示無法提供;加上此案沒有其他被害人出面或是以其他方式提出告訴,台南地檢署將依職權送台南高分院檢察署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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