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同歡慶!大法官認定民法違憲 林飛帆:為台灣感到驕傲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備受各界關注的同婚釋憲案稍早公布結果,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大法官認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於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對此,學運領袖林飛帆則表示,「為台灣感到驕傲」,並直指立法院接下來沒有迴避空間。

▲同婚釋憲案公布結果。(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被視為亞洲第一場正式處理同志議題攻防戰的台灣同婚釋憲案,司法院大法官於稍早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大法官認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於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但也強調,以何種形式使相同性別二人婚姻受到保障,屬於立法形成的範圍。

本案緣起於長期推動同性婚姻法制化的祁家威,2013年與伴侶登記結婚遭駁回,認定《民法》親屬篇第二章婚姻規定「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疑義,提出釋憲聲請;而身為戶政主管機關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也針對相關婚姻法令是否有違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平等權等問題,提出釋憲。

而對於本次釋憲案結果,林書帆也在臉書發文表示為台灣感到驕傲,另一方面不忘提醒立法院,「接下來沒有迴避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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